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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2021年度PPP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08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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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财政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PPP中心紧紧围绕“促投资、稳增长”,推动全省运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建设,有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优化公共产品服务质量,促进全省有效投资稳步增长;紧紧抓住“规范实施、防范风险”,指导全省PPP项目规范实施,全面梳理规范项目入库,严把项目入管理库初审关,严守财政支出责任10%红线,切实推进全省PPP工作规范发展。

   一、工作举措

   (一)加强平台管理,严格入库审核和平台确认

   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为主要抓手,狠抓项目规范管理。中心按照财金〔2019〕10号文件要求,遵循“规范运行、严格监管、公开透明、诚信履约”原则,严格执行正负面清单规定。下发《关于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操作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平台项目入退库审核、资料修改确认、采购阶段确认等方面提出审核与确认工作的操作流程和程序性规定。细化了入库要求,严格项目入库;明确资料修改、采购阶段确认程序性规定,落实平台信息公开。建立省PPP中心初审工作三道关,即地区联系人初审关、全省汇总审核人复审关、中心主任召集开会讨论通过终审关,同时,做好审核提交部中心前的沟通交流请示工作,确保入管理库项目高质量高概率通过。全年新增审核入库项目13个、投资额60.71亿元,省级初审提交财政部审核通过率达92.86%,位居全国前列,全年共受理82个(次)项目资料修改确认,15个项目采购阶段确认工作。全省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369个,总投资3647.51亿元。累计落地项目达325个,总投资3262.5亿元,落地率88.1%,排名全国第五。落实财政部PPP项目“能进能出”的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对各地报告不再采取PPP模式,提出项目退库的书面申请,及时受理通过,并按程序提交财政部PPP中心审核,全年共受理退库项目7个。

   (二)强化支出责任监管,开展财承监测

   为持续防控好地方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红线风险,坚守好财政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不突破,继续加强对全省各市县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责任情况进行监测。4月份,按财政部PPP中心要求组织全省扎实做好财承调整工作。为防止个别地区因盲目上项目而增加地方财政支出风险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在部中心“原则上,未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设定不得高于前五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的平均增长率。”规定的基础上,我省要求对未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设置高于前5年平均增长率的地区,在2022年财承调整完成之前,禁止新上PPP项目。通过调整,全省各地财政支出责任均控制在10%红线以下,其中最高年度占比7%以下地区的37个,7%-9%的14个,9%-10%的41个。

   (三)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推动绩效管理工作

   结合我省PPP项目大量进入运营期的实际,为切实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文件精神,中心在广泛收集各地落实绩效考核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的基础上,于2021年11月率先研究出台了《福建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实施细则》(闽财金﹝2021﹞4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建立清晰的绩效目标、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落实全过程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方面,规范推进各地开展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侧重明确了七个方面:一是对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从原先项目方案或合同中的简单文字描述落实为清晰、明确、可量化的具体要求。二是提出了建设期和运营期项目公司、实施机构指标的权重设定,二、三级指标权重调整的程序性要求。三是明确绩效监控内容应纳入每年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绩效监控的内容应当在绩效指标中选取,落实绩效监控结果的运用。四是运用分段设置法,根据调整支付系数将运营期绩效评价得分划分为四个档次,依据计算的不同得分结果实现与政府付费完全挂钩。五是对财办金﹝2017﹞92号文之前以建设期评价结果作为可用性付费依据和财金﹝2019﹞10号文之前评价结果较为单一的项目,明确应当在运营期绩效评价中开展评价,以落实全面按效付费;六是明确项目因工程进度或决算延迟等因素影响付费时点的,可通过采用重新签订补充协议、预付费等方式进行付费;七是对项目原有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不完善的,建议对照《指引》和本细则进行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印发后,中心立刻组织力量分赴漳州、福州、泉州、三明和宁德等5个设区市及13个县(市、区),对《实施细则》进行宣讲调研督导,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扎实做好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全面落实PPP项目按效付费的要求,为下一步做好案例宣传工作做准备。

   (四)坚持正向激励,开展成效明显市县奖补评审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闽财金[2018]23号)文件精神,通过正向激励引导各市县更加注重PPP工作的规范发展。5-6月,开展2020年度PPP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奖补评选工作,对全省各地PPP政策制定、项目入库、项目落地、绩效管理、案例宣传等方面进行评价,审定宁德、泉州两市为设区市前2名,分别下达奖补资金500万元;福清、邵武、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安、屏南、寿宁、上杭、漳平、南安、罗源等10县(市、区)为县(市、区)级前10名,分别下达奖补资金300万元。2018年-2020年,我省累计下达PPP工作成效明显市县奖补资金1.2亿元,有效地提升了各地规范推动PPP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强信息公开,做好落地项目和省级项目库公开

   按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1号)和我省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中心积极落实项目信息全面公开。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的统一要求,每季度对我省落地项目信息进行公开,截至12月底,已累计公开四次;做好省级项目管理库信息发布,及时公布2021年省级管理库清单。继续落实做好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平台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并符合保密规定;做好落地项目信息公开。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中心将按照去年12月3日财政部PPP中心焦主任在我省《实施细则》上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政策走深走实,切实发挥创新示范作用,推动《福建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实施细则》(闽财金〔2021〕41号)的贯彻落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出台我省分行业指标,扎实做好省级PPP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对全省PPP项目合同谈判的工作指导,专题组织PPP业务培训,严把PPP项目入库初审关,严守财政支出责任10%红线,切实推进全省PPP工作规范发展,行稳致远。

   (一)推动《实施细则》贯彻落实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和我省《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加强PPP项目绩效管理,落实PPP项目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宣讲解读,主动指导各市、县(区)做好《实施细则》政策贯彻工作,确保全省PPP项目全面落实按效付费,依法依规推动项目运营实施。跟踪《实施细则》在全省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出台绩效工作激励措施,探索解决各地绩效管理经费不足问题,提高全省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的积极性。建立跟踪通报机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定期报送PPP落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情况,定期对落实绩效不力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在推动各地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成果上,总结优秀案例经验,出版案例汇编。

   (二)出台我省分行业指标体系

   在典型案例基础上以点带面,针对我省比较成熟的林业、医养结合、河道生态治理、文旅、污水、垃圾、道路等行业领域,借鉴兄弟省份在绩效评价行业指标方面的成功实践经验,按照建立机制、调查研究、案例分析、实地调研、编制初稿、论证研究、征求意见、开展试评价、政策发布的操作流程,考虑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会同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相关行业绩效指标体系。

   (三)做好省级PPP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2022年省级PPP项目福建省儿童医院将正式进入运营期。届时中心将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和我省《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督促项目实施机构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合同约定,制定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并结合项目竣工验收开展建设期绩效考核,做好运营期第一次绩效考核准备工作,力争将“福建省儿童医院PPP项目”绩效考核做成样板案例供全省借鉴参考。

   (四)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

   继续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做好2022年度全省财承调整工作,坚持“对未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设置高于前5年平均增长率的地区,在2023年财承调整完成之前,禁止新上PPP项目”的标准,严防个别地方通过调高增长率盲目上项目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增加,持续防控好地方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红线风险,坚守好财政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不突破。落实财承预警工作,对年度支出责任超过7%的地区进行预警提示。

   (五)注重业务培训提高

   利用全省财政系统培训平台,组织全省各级财政局PPP工作相关人员就PPP项目绩效考核政策进行专题培训。待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绩效模块正式上线后,邀请财政部PPP专家就绩效模块运用情况,向全省各级财政、实施机构、项目公司进行平台实务培训。通过全面拓宽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对象,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PPP工作的相关业务水平。同时,结合财政部将陆续出台的《PPP操作指南》、《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等政策规定,认真研究文件精神,指导全省做好新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全省PPP项目符合新政策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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