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海南省有8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近日通过财政部审核,获得中央首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奖励资金5100万元。
据了解,此项资金旨在支持和推动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加快实施进度,提高项目操作的规范性,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海南省按照“稳中求进,量质并重”的原则,抓储备、抓规范、抓资金、抓技术,着力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改革。目前,全省已储备PPP项目175个,覆盖市政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利建设、旅游、能源、医疗卫生、城镇综合开发、交通运输、教育、科技、文化、政府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保障、农业等15个行业领域,总投资额达1581.89亿元。
8个PPP项目
海口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海口市21条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自来水供水工程
乐东黎族自治县山荣水闸及五条市政道路PPP项目
儋州市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工程
屯昌县县域村镇供水一体化工程PPP项目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PPP)模式
海口港新海港区和马村港区建设工程PPP项目
(该项目为存量转PPP项目,获得18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