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和运营管理,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和效率,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从项目以奖代补和综合以奖代补两个方面,加大PPP财政扶持力度。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将对引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通过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使用云南省PPP融资支持基金的项目进行以奖代补,促进项目落地实施;综合以奖代补资金将采用因素分配法,对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推广和运用PPP模式进行以奖代补,推动PPP工作深入开展。
具体奖补标准是:对引入社会资本的PPP项目按上年度社会资本方资本金到位金额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对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的PPP项目,根据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分别进行奖励;对使用云南省PPP基金的PPP项目,按照政府方上年度承担的PPP基金融资利息的25%给予补助,但单个项目年度累计以奖代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推广和运用PPP模式进行综合以奖代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