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项目3种情形不得入库、已入库项目5种情形予以清退,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运作划8条红线,严防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本源。
据财政部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已进入开发阶段项目达6778个,成为具有总投资约10.1万亿元的PPP市场。
PPP改革实践在推动经济发展模式和产业业态创新的同时,业内也认为,风险分配不合理、重建设轻运营、社会资本融资杠杆倍数过高等异化泛化问题不断涌现,一些隐性风险在积聚。
这份名为《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及时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按项目储备清单和项目管理库分类施策,将识别阶段项目,纳入项目储备清单;将准备、采购、执行、移交阶段项目,纳入项目管理库。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本月1日举办的2017第三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就释放出严管信号。他表示,要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进行融资,坚决剔除不规范项目,做真PPP项目。
通知规定3种项目不得入库情形: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负有提供义务等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立项审批手续等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等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
通知规定5种项目应予清理情形:未按规定开展“两个论证”的;入库之日起一年内无任何实质性进展等不宜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的;未按规定转型的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等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的;政府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等构成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未及时充分披露项目实施方案等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的。
通知强调,各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项目管理库集中清理工作,并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