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通知,为保障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应用,规范运行、强化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18部委,以2017年第3号令发布《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自2017年6月25日起施行。此前发出版本为征求意见稿。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是指依托互联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覆盖,包括了审批、核准和备案类所有项目类型)
在线平台适用于各类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审批、监管和服务,包括行政许可、政府内部审批、备案、评估评审、技术审查,项目实施情况监测,以及政策法规、规划咨询服务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追溯机制)
各类项目实行统一代码制度。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一项一码。(明确项目的身份信息,类似于身份证,具有唯一性)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并按照权限与在线平台开展数据共享与交换。(各网融合,更加公开透明,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的优势)
这也就意味着,此前由发改力推的“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了多个部委的并联推进,项目从“一出生”,就有了唯一的“身份证”,其后所有事项将实现“一码在手、办事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