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推广PPP模式决策部署,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有机结合,持续推动我省PPP模式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截至2021年12月末,我省已纳入全国PPP项目管理库的项目560个,总投资额6534亿元,其中,470个项目已签约落地进入执行阶段,总投资额5457亿元,项目总体落地率84%。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完善制度,树立PPP规范发展核心理念。研究起草《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征求有关各方意见,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域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并确保项目实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完备、回报机制清晰、融资结构合理、绩效管理科学规范。
(二)严格把关,推动PPP项目规范有序发展。针对PPP项目行业领域分布广、政策性和专业性强的特点,我厅会同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的规定,对各地新增申报入库的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项目物有所值评估结果、风险分配机制、交易结构、按效付费机制等。包括:项目是否建立完全与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项目所在地全部PPP项目预算安排的支出责任是否突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上限、项目补贴周期是否过短(只包含建设期)、全市项目落地率是否过低、是否存在运营内容淡化、是否存在纯商业项目包装PPP项目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等。
(三)定期核查,坚决遏制以PPP名义变相举债。为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我厅每年定期组织各地对已纳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信息开展全面自查,确保项目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录入平台,确保在库项目的合法合规。2021年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PPP项目合规性论证的通知》,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梳理PPP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的通知》(财办金〔2019〕40号)等相关规定,对经合规性论证未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合法合规的PPP项目,按规定程序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后退出隐性债务监测平台。
(四)总结推广,形成可复制案例。组织各地及时总结PPP工作成果及经验,对相关土地、财税、金融、文化等政策、制度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推动相应改革。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从融资、财务、建设、运营等全面提高各级项目监管和PPP专业能力。组织各地对PPP发展、短板、改革方向思路、财政承受能力、融资等问题进行探讨,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由省级择优发表并研究纳入绩效评价考核。加大对典型、优质PPP项目的要宣传力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PPP实施范例,助推更多PPP项目落地。组织赴广州市黄浦区轨道交通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加强重点、优质PPP项目示范推广,及时总结有关案例报送财政部,我省PPP新闻宣传工作连续两年获得财政部PPP中心通报表扬。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省将严格按照财政部系列指导文件规范有序开展PPP工作,促进我省PPP模式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PPP项目入库审核。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妥善处理防风险和促发展关系,牢牢扭住项目库审核这个关键环节,坚持审慎从严原则,以经得起各方检验为前提。坚持PPP模式“促改革、惠民生、稳增长”的定位,对于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项目,优先进行PPP模式识别论证。除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入库除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外的政府付费PPP项目,加大对我省典型PPP项目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PPP实施范例,助推更多补短板、惠民生、促发展的PPP项目落地,助力我省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
(二)严格PPP项目库存量管理。定期开展PPP项目库清理检查,对照财政部2017年以来出台的制度文件,对涉及回购安排、固定回报、保障最低收益、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的项目,一律清退出库。严格落实PPP支出责任监测预警机制,坚决遏制以PPP名义变相举债。加强向财政部请示汇报,做好与审计部门沟通协调和政策解读,增强各单位、各部门对PPP核心要义的统一认知。
(三)加强对地方指导培训。指导PPP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明确责任,扎实做好项目识别、论证、储备、开发等工作,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进行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项目实际建设、运营质量。对PPP 发展薄弱、项目推进数量少的地区,组织专业力量协助进行项目规划、筛选和储备,指导解决项目推进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