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市县扩大运用PPP模式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8月25日,福建省财政下达奖补资金,对2019年度规范实施PPP工作成效明显市县给予正向激励。其中,福州、宁德各奖励500万元;福安、霞浦、福鼎、福清、惠安、南安、仙游、上杭、建阳、邵武分别奖励300万元。
自2018年起,福建省每年对推广PPP模式操作规范、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设区市和县(市)实施正向激励。目前已开展了2年,共计下达PPP工作成效正向激励资金8000万元,有序推进PPP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