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从贵州省财政厅获悉,为促进PPP示范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和示范县的示范引领作用,省财政厅近日拨付有关PPP示范项目和重点推进项目的“PPP示范工作省级奖补资金”1490万元。
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9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工作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黔财金〔2019〕61号)要求,相关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拨付的PPP示范项目省级奖补资金后,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修订〈贵州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工作省级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金〔2017〕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强化资金拨付管理,要求各市(州)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落实日常监管职责,严格规范使用资金;
——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强资金动态监管;
——省财政厅将从体制建设、监管实施、实施进程、示范带动和满意度等方面,对各地PPP示范工作省级奖补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打分;
——建立健全“县级实施、市州把关、省级统筹”的PPP项目财政监督机制,统筹全省PPP项目财政监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从项目识别、准备、采购、签约、执行、绩效评价、信息录入等方面,分阶段、分类别、分层级对PPP项目开展财政监督工作,防控PPP项目财政风险,夯实PPP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