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们在财政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遵循《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要求和财政部PPP相关政策制度,在全省范围内规范推广PPP模式,充分发挥PPP模式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及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作用。一年来,全省PPP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入库试点更加规范、发展环境持续向好,PPP工作获得部领导的批示肯定。现将全年PPP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回顾
(一)制度建设与时俱进,规范发展日益深入
一是率先出台PPP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准确把握定位、加强项目入库审核、规范项目库“有进有出”机制、明确政府采购流程、建立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体系、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等角度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出台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强调加大PPP项目向民营资本的开放力度,进一步降低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门槛,切实推动PPP项目合同双方依法诚信履约。三是科学开展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印发《关于建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台账的通知》,要求各市县记录当地财政对已签约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承诺,建立真实、准确、完整、既有当期数又有累计数的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台账,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四是省级PPP综合平台上线运行。研发并上线了“江苏省PPP信息平台系统”,实现PPP项目在项目识别、项目准备和项目采购等重要阶段的信息录入、信息审核和数据分析等功能,为省厅和各市县进一步提高PPP项目管理水平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二)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项目库管理日益加强
一是规范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全年完成四批项目入库。2017年共发布4批288个入库项目,总投资5489.74亿元。截至目前,全省PPP项目库共有入库项目633个,总投资达12,467.85亿元。已有211个项目成功落地,总投资4337.77亿元,吸引社会资本3576.84亿元,项目平均合作年限18年,社会资本股份平均占比80.27%。二是落实“有进有出”工作机制,实现PPP项目动态调整。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加强对已入库PPP项目的跟踪管理,当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时,须按规定在履行项目变更批准手续后向省厅申请办理退出手续或变更备案。2017年,共计43个项目退出省PPP项目库(总投资637.22亿元),PPP项目库存量项目质量进一步优化。
(三)项目试点规范开展,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一是“六大要素管控”,规范省级试点项目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发布了四批省试点项目,共有省级试点项目有147个,加上部示范项目共149个,总投资3,306.02亿元。对每一个试点项目均严格按照“六大要素”进行管控,即: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同级政府批复同意项目方案、省级PPP办公室备案审查方案、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社会资本合作方。目前已有68个试点示范项目成功落地(总投资1681.67亿元,吸收社会资本1269.69亿元)。省级集中采购优势得到充分彰显,2017年1—10月,在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的PPP项目共计28个,总投资818.86亿元,招标节约资金88.17亿元,节约率10.77%。二是“四项工作机制”,做好试点项目跟踪培育机制。建立了“政策资金帮扶、专人联络定期报告、试点项目动态调整、定期督查总结交流”四项工作机制。对列入省以上试点的PPP项目,2017年省财政下达前期费用补贴1,410万元;对于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实施落地的省以上试点项目,按社会资本方出资的资本金金额的1%—5%给予奖补,2017年共下达2批试点项目奖补资金 14,996万元,对19个省级试点项目予以奖补。今年8月,织督查调研组赴淮安、宿迁、如东、高邮、邳州等地对PPP工作及试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督导。三是组建中政企江苏PPP基金,积极发挥基金作用。2017年6月,中政企江苏PPP基金正式成立,一期基金规模45亿元。全年召开中政企江苏PPP基金审委会2次,审议通过了徐州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项目、南京市江北新区核心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基金投资金额19.96亿元。
(四)创新驱动要素汇聚、发展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完善,PPP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17年11月,已有44个市县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28个市、县政府出台了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实施意见,31个市、县在财政部门内部设立了PPP中心。二是积极运用新技术手段做好PPP工作宣传推介。2017年,在省财政厅的微信公众号——“江苏财政”上分8期推介2017年省级26个试点项目,取得显著成效。三是充分发挥专业咨询机构在推广PPP模式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43家咨询中介服务机构作用,加强PPP咨询机构库建设和管理,探索对咨询机构PPP相关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价。四是组织开展全省层面PPP培训。2017年举办了第六次全省范围的PPP专题培训和项目操作培训,提升了各级PPP经办人员做好PPP工作的能力水平和业务素质。五是开展PPP模式课题研究。联合省社科院合作开展了《江苏推进PPP项目相关问题》课题研究,并拟于12月中下旬举办“江苏PPP发展高层论坛”,更一步营造PPP发展良好氛围。
二、2018年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PPP监管,坚持做规范的PPP项目。一是严把PPP项目入库关。通过明确项目入库标准、建立入库管理规则、明确省级和地方相应职责、完善入库备案审核方法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优化PPP项目入库流程。对扶贫攻坚、美丽乡村、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符合PPP要求的项目重点支持。二是做好PPP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牵头做好全省PPP项目库存量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在各地对照清理要求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省厅做好省本级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对市县集中清理工作适时督导。三是强化支出责任监测。明确各市县做好已落地项目、已入库项目、拟入库项目三种口径的财政支出责任的测算,对变更项目同步做好财政支出责任的调整。加强数据信息调取、比对、审核和监控工作,对财政支出责任接近10%的地区实行风险预警。四是加大PPP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制定PPP项目平台操作管理规则,明确市县和省厅审核相应职责,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不按要求填报更新信息的PPP项目,采取提醒、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惩戒手段进行约束,直至项目做退出处理。五是加强PPP项目监督检查。对市县财政支出责任台账登记情况开展抽查,关注PPP项目一般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安排合规性。加强PPP项目落地率和规范性的督查,保证PPP项目实施质量。对可能存在的项目管理程序不合规、变更调整不规范等行为开展专项清理。
(二)修改PPP奖补资金办法,奖补资金向民营资本倾斜。启动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5号)的修改工作,明确界定市县财政部门和省厅相应职责,进一步明确奖补条件,强调社会资本及时、规范出资,健全优化省财政评审工作。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探索建立奖补政策对社会资本的激励机制。加大对民营资本或民营资本牵头参与的PPP试点项目的奖补资金扶持力度,标准在既定标准上浮10%。
(三)改进基金投放方式,深化与中政企PPP基金的合作。一是努力发挥江苏省PPP基金作用。改进省PPP基金投放方式,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推动省PPP基金对符合要求的PPP项目开展股权投资。二是加强与中政企PPP基金的对接。更好发挥中政企江苏PPP基金的引导示范作用,继续对接新的项目储备,鼓励市县财政部门积极与中政企PPP基金、基金管理机构加强协商,寻找合作契机。计划发起设立中政企江苏PPP基金二期。
(四)加强PPP咨询机构管理,推动成立PPP咨询行业协会。建立PPP咨询服务机构的评价、考核、责任追究、退出等机制,实现PPP咨询机构库“有进有出”。探索成立江苏省PPP咨询行业协会,逐步开展包括制定服务标准、示范性文本、人员培训、引导合理收费等自律性活动,规范我省PPP项目咨询服务,提高咨询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