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把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作为创新投融资机制、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重要抓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制度建设,注重规范管理,一批示范效应强、引导作用明显、程序操作规范的PPP项目在我区相继落地,全区PPP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PPP工作推进情况
(一)PPP项目库建设规范推进
截至目前,全区PPP项目总数为986个,总投资8900.6亿元,涉及19个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从项目级次上看,国家级示范项目35个,总投资近906亿元;自治区级推介项目355个(包括国家示范项目),总投资4100亿元;盟市实施项目631个,总投资4800.6亿元;从行业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在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旅游等行业,占PPP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的65%和73%;从回报机制看,使用者付费项目287个,投资额1831.77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的29%和21%;政府付费项目412个,投资额3659.45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的42%和41%;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287个,投资额3409.38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的29%和38%。政府付费类项目投资额所占比重有所增加。
(二)PPP项目加快落地
截至目前,我区共有96个项目落地(进入执行阶段)。
从所属领域看,96个项目涵盖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利建设等16个公共服务领域;从投资额度看,96个项目合同总投资达1353亿元,其中政府计划投资227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1126亿元;从自治区推介和国家示范项目看,96个项目中有62个项目是自治区推介(36个)和国家示范(26个)项目,占落地项目总数的64.6%,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操作程序规范,市场接受度较好;从建设进度看,29个项目正式运营,投产达效。从财政承受能力看,落地项目均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完成了物有所值评价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所在地区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均未超年度财政支出10%的红线。此外,135个项目已进入采购阶段,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有望实现投资1437亿元。
(三)PPP管理提档升级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协调机制。我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印发了《关于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70号),为全区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提供了重要遵循。牵头建立了自治区财政、发改牵头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自治区、盟市、旗县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PPP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强化项目库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印发了《关于2016年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支出责任额度控制的通知》(内财投〔2016〕1771号),根据各地区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测算出各地区2016年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控制数,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确保政府重诺履约。出台了《关于规范和清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通知》(内财投〔2017〕707号),建立项目库进退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PPP模式的通知》(内财投〔2017〕1082号),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禁假借PPP之名违规举债,所有PPP项目必须严格进行物有所值评价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确保财政当期可承受、远期可持续。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指导。全区建立了PPP项目落地考核机制、跟踪管理分工责任制,对盟市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指定专人分盟市加强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指导和对口联系,督导各地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强化政策咨询。公开采购了两批PPP中介机构,为相关厅局、盟市、旗县提供咨询服务;我厅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签订了PPP资产交易合作意向书,成为首批PPP资产进场交易的两个试点省区之一。强化宣传推介。将专场推介与媒介宣传有效结合,在第三届中国PPP融资论坛期间举办内蒙古专场推介会,在厅门户网站建立PPP子网,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加大工作宣传力度。
四是发挥PPP基金作用,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PPP基金支持,与国家PPP基金公司合作设立了57亿元的内蒙古中政企PPP基金,其中国家PPP基金出资50亿元(额度与河南省并列第一),我区出资7亿元。2017年11月1日,内蒙古中政企PPP基金公司与兴安盟职业学院PPP项目签署了投资协议,成为中国PPP基金首批签约放款的项目。
五是加大财政奖补力度,促进PPP工作均衡发展。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7〕34号),对全国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的18个省区市的30个地级市和旗县区予以表扬,我区赤峰市和乌海市海勃湾区获得表彰,在全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激励先进地区进一步加大PPP工作的推进力度,我区争取中央财政PPP以奖代补资金66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费5157万元,本级安排财政性奖励资金2000万元,以“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PPP项目落地。
二、2018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紧紧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在公共服务领域继续统筹推进PPP改革,以推进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为抓手,以制度和机制建设为保障,以规范实施PPP项目为基本要求,依法依规拓宽政府投融资渠道,着力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美好生活需要,规范推进内蒙古PPP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规范项目库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用好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强PPP项目储备,关注项目落地数量的同时更加关注项目规范性,严格执行新项目入库标准,规范项目库管理,统一部署各盟市旗县区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核实项目信息,对不具备条件和不规范的项目,坚决予以剔除。创新管理方式,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适度强化奖补力度,鼓励支持好的、规范运作的项目和地区。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促进各地PPP工作均衡协调发展。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加强与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推动更多项目落地。
(二)严守底线,严格风险控制。严格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防范财政风险,规范推进PPP工作,确保财政当期可承受、远期可持续,更好地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加强部门监管协同联控,预防金融财政风险。
(三)用好PPP基金,充分发挥引导增信作用。用好内蒙古中政企PPP基金和内蒙古PPP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增信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区铁路、公路、机场等七大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
(四)多措并举支持PPP项目建设。协调各部门、各地区,综合运用预算内投资、财政专项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政府投资基金等多种手段,重点支持PPP项目建设,并向聚焦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倾斜。继续举办全区PPP及投融资培训班,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更加舆论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