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 PPP 模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牵动全局的重大改革部署。规范有序推进 PPP 模式,对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和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财政厅在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着力推动项目融资成本信息共享,促进融资对接,提高融资效率,净化融资环境,取得较好效果。现将全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融资成本①相关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全省 PPP 项目库(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 334 个项目签订融资协议,总投资 7355.55 亿元,融资协议金额 4310.03 亿元。其中:执行阶段项目 325 个②,总投资 6566.79 亿元,融资协议金额 3708.08 亿元。采购阶段项目9 个,总投资 788.76 亿元,融资协议金额 601.95 亿元。
从实际效果看,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财政部门及实施机构等各方共同努力下,完成融资项目数量再次突破 100 个,由上期 106 个增加至 112 个。
本报告以新增完成融资协议签署的 112 个项目(以下简称“新增 112 个项目”),融资协议金额 1066.04 进行分析。本期项目融资成本最低 3.70%③,最高 8.50%,平均融资成本 5.63%。综合前四期平均融资成本 5.84%、5.92%、5.67%、5.38%看,我省 PPP 项目平均融资成本总体处于合理区间。
对融资成本的分类分析如下:
(一)项目区域分布。
新增 112 个项目中,成都平原经济区项目 43 个,占 38.39%,融资协议金额 419.28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5.44%;川南经济区项目 21 个,占 18.75%,融资协议金额 198.83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5.79%;川东北经济区项目 32 个,占 28.57%,融资协议金额 168.13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6.08%;攀西经济区项目 16 个,占 14.29%,融资协议金额 279.80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5.02%。
从项目区域分布看:成都平原经济区融资协议数量最多、金额最大。攀西经济区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获金融机构强力支持,平均融资成本依然最低。
(二)实施主体层级。
新增 112 个项目中,市(州)本级项目 29 个,占 25.89%,融资协议金额 544.18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5.37%,较上期 5.03%上升 0.34 个百分点;区县项目 83 个,占 74.11%,融资协议金额 521.86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5.72%,较上期 5.54%上升 0.18个百分点。
从实施主体层级看:区县平均融资成本与市(州)本级差值较上期 0.51 个百分点进一步缩小为 0.35 个百分点。本期区县83 个项目中,29 个项目位于我省原贫困县,项目融资实现对助力当地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三)社会资本属性。
新增 112 个项目中,国有企业牵头项目 92 个,占 82.14%,融资协议金额 981.83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5.51%,较上期 5.38%上升 0.13 个百分点;民营企业牵头项目 20 个,占 17.86%,融资协议金额 84.21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6.17%,较上期 5.77%上升 0.40 个百分点。新增 112 个项目中,民营企业参与项目 19 个,占 16.96%,平均融资成本 5.95%,较上期 5.69%上升 0.26 个百分点。
从社会资本属性看:新增完成融资项目中民营企业牵头项目占比较上期 16.26%上升 1.60 个百分点,反映我厅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PPP 项目政策的出台及向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定向推介项目等措施对助力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实现融资发挥了一定效应。
(四)项目行业领域。
新增 112 个项目中,市政工程领域项目 51 个,占 45.54%,融资协议金额 269.63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5.74%;交通运输领域签订融资协议项目 26 个,占 23.21%,融资协议金额 469.00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5.51%;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项目 7 个,占 6.25%,融资协议金额 62.97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5.60%;教育领域已签订融资协议项目 7 个,占 6.25%,融资协议金额 15.14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6.23%;其余行业领域 21 个,占 18.75%,融资协议金额 249.30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5.31%。
从项目行业领域看:新增完成融资项目主要集中在市政工程中的垃圾、污水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教育等污染防治与绿色低碳领域,合计 46 个,占本期新增融资项目数量的 41.07%,合计融资协议金额 193.45 亿元,反映 PPP 模式在助力我省高质量绿色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项目融资期限。
新增 112 个项目中,平均融资期限 12.64 年,最长融资期限30 年。其中:融资期限 20 年以上的项目 4 个,占 3.57%,融资协议金额 202.75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4.50%;融资期限 10~20年(含)的项目 72 个,占 64.29%,融资协议金额 624.07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5.41%;融资期限 5~10 年(含)的项目 27 个,占24.11%,融资协议金额 92.94 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6.24%;融资期限 5 年(含)内的项目 9 个,占 8.04%,融资协议金额 146.28亿元,平均融资成本 6.06%。
从项目融资期限看:融资期限 10 年以上的项目占比达到83.04%,与我省库内 50%以上项目合作期限基本一致,表明项目总体实现融资期限与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匹配。
(六)金融机构类型。
新增 112 个项目中,由银行业金融机构④提供融资项目 107个,平均融资成本 5.60%。其中:由银团⑤提供融资项目 19 个,平均融资成本 5.23%;政策性银行⑥提供融资项目 25 个,平均资成本 5.78%;国有大型商业银行⑦提供融资项目 36 个,平均融资成本 5.14%;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⑧提供融资项目 3 个,平均融资成本 5.98%;地方性商业银行⑨提供融资项目 24 个,平均融资成本 6.36%。除此之外,信托机构提供融资项目 2 个,平均融资成本 6.13%;保险机构提供融资项目 1 个,融资成本 4.95%;财务公司提供融资项目 1 个,融资成本 6.22%;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项目 1 个,融资成本 7.45%。
从金融机构类型看: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项目占比95.54%,仍是我省 PPP 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的主力;二是保险机构首次参与我省 PPP 项目并实现全生命周期配资;三是政策性银行主要投向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成本总体上高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
二、比较分析
我省在规范推进 PPP 改革工作中,多措并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深了解、坚定信心,切实提升 PPP 项目融资效率,持续推动PPP项目加速落地。全省PPP项目累计完成融资协议签署4310.03亿元,较上期末 3176.15 亿元增长 35.70%,融资促进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主要原因:
(一)项目质量严格把关。
始终坚持以运营为核心、绩效为导向的管理理念,得到各方认可,项目落地率、开工率等核心指标长期处于全国前列,特别是开工率已连续 8 个季度稳居全国第一。工作中,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着力指导市县择优选择公共属性凸显、能力论证充分、实施程序规范、算账清晰准确的项目依序组织实施,进一步提升了项目质量。
(二)项目风险合理分担。
始终坚持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指导市县按照“科学合理、宽严适度、积极稳妥、风险可控”的原则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常态做好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支出责任识别论证,将政府支出责任全部体现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之中,进一步筑牢了项目风险防线。
(三)项目信息公开透明。
始终坚持 PPP 项目信息披露及时、完整、规范,定期梳理统计平台项目信息,按月发布项目清单,供各方参考使用。督促市县常态做好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对平台各阶段必填内容定期补充完善,进一步促进了项目推进实际与平台公开信息相一致。
三、努力方向
从本期报告反映的情况看,我省 413 个执行阶段 PPP 项目中325 个项目完成融资,融资完成率高达 78.69%。为持续优化我省PPP 市场融资环境,下一步财政厅将在以下方面持续用力。
(一)推动项目加力提效。
联合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下发征集储备农业农村领域项目通知,积极支持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项目入库管理并推进实施。做好示范项目日常监督动态管理,着力发挥示范引领及样板作用。强化 PPP 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考核,推动提升基金运作效率,充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
(二)促进项目加快融资。
积极筛选储备开展资产证券化的 PPP 项目,依托与交易所建立的 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绿色通道,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上市交易,盘活存量资产的同时实现再融资。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融资信息交换,促进项目融资供求信息精准对接。
(三)加强项目履约保障。
定期统计 PPP 项目投入运营及履约付费情况,督促市县政府依规将 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提振社会资本投资信心。按照中省 PPP 项目规范管理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省 PPP 项目库入库项目规范运营情况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保障库内项目依法合规有序实施。以上,供 PPP 项目推进实施相关各方参考。
# 注
①项目融资成本: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多种渠道筹措的项目资本金以外部分资金的融资成本。
②3 个上期已部分完成融资的执行阶段项目,本期新签融资协议,融资协议金额 138.05 亿元。
③本期金融机构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方式确定的融资利率均按 2021 年 3 月 20 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即 4.65%进行统计。
④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等。
⑤银团: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或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组成的银行集团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
⑥政策性银行:主要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⑦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主要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⑧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包括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
⑨地方性商业银行:主要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