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办的“2021第五届中国海绵城市国际交流大会”上,与会专家表示,利用PPP模式实施海绵城市项目已经成为各地政府的普遍选择。运用PPP模式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一方面可以帮助政府平滑财政支出,减轻财政压力;另一方面,引入社会资本可带来创新的设计理念及专业的建设运营能力,可有效改善基础设施品质、提升建设运营水平、提高公共服务使用效率。在有限的风险和成本内,实现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海绵城市建设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天津市工商联主席黎昌晋在大会致辞中表示,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要保障,也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支撑。
黎昌晋认为,海绵城市建设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海绵城市是生态环境高质量的体现。海绵城市在很大程度上将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关联起来,不仅能有效减轻城市内涝,还能缓解部分地区水源不足、水质恶化的问题,有利于构建城市水生态系统,而生态文明建设本身就是高质量发展。
其次,海绵城市是城乡建设高质量的要求。海绵城市改造建设工程量浩大,需要鼓励和引导广大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推进建设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市场化,实现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最后,海绵城市是人民生活高质量的载体。建设海绵城市,通过雨污分流科学布局雨水调蓄设施,加强对河湖、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快生活区、道路两侧、社区公园的绿化建设,提升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系统性,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了居民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海绵城市与PPP模式的结合度不断提高
PPP模式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实现了投融资机制的创新,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0月印发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积极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支持采用PPP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与会专家表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具有资金需求量大、实施周期长、项目技术复合型强、运维管理要求高等特点。自《意见》印发以来,随着各地试点的不断推广,海绵城市这一新型城市发展方式被逐渐应用到各地的城市建设当中。海绵城市在推广过程中与PPP模式的结合度不断提高,诞生了一大批海绵城市PPP项目。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各地海绵城市PPP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已经超过1000亿元。其中2016年受试点城市大规模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影响,全年海绵城市PPP建设投资额达480.4亿元,为近年最高值。
不过,与会专家也提醒,不是所有的海绵城市建设都需要通过PPP模式运作。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坦言,建设海绵城市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将城市作为一个有生命的整体来看待。要对给水排水系统、河流湖泊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小区系统等进行整体规划、建设与管理,其所需要的庞大资金对投融资模式和管理体制、有关主体能力等都有比较高的要求。
合理设定海绵城市PPP项目绩效指标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海绵城市PPP项目具有建设内容复杂、工程布局分散、投资规模大的特点。合理设定海绵城市类PPP项目绩效指标至关重要。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王家卓建议,海绵城市PPP项目在设定相关绩效指标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关注效果,尤其是水环境治理的相关指标和城市内涝的相关指标。海绵城市建设要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二是指标的选取要和当地具体情况具体问题结合,如果当地内涝问题严重,就要在权重方面多考虑内涝的指标;如果当地地形条件好、排水条件好,反映城市内涝的指标就要少考虑一些。
三是注意科学度量指标的选取。比如,对于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一个关键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最好通过工程计算来确定。四是由于海绵城市相关设施的日常运维非常重要,建议加大对于运维阶段工作的考核。
北京财建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赵红建议,一是海绵城市PPP项目要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行业项目指标要以此为遵循;二是很多海绵城市PPP项目的载体并不是单独的海绵城市项目,而是包含海绵道路、海绵广场、海绵公园、水系治理、雨污分流等内容,因此PPP行业绩效指标的涵盖性要广;三是效果指标的可量化性要强;四是设计指标标准要高,建设指标要严;五是要区分项目公司与其他单位企业的职责划分,设定行业指标时要充分考虑责任边界;六是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加强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消灭安全隐患;七是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并做好记录和统计,加强全生命周期内资料的收集,用于技术的提高、推广和研究;八是要制定合理的安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