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丽的分割线 实时跟踪PPP项目动态
返回顶部 返回bhi首页 在线咨询 用户反馈

我要咨询

电话咨询:010-68066836、68516181

在线咨询:中国拟在建项目网-在线咨询BHI客服1 中国拟在建项目网-在线咨询BHI客服2

×

所在位置:首页 > 探究PPP > 正文 探究PPP

积极探索PPP模式与专项债交集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中国财经报
分享到: 更多

   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在不久前主办的第五届中国PPP发展(融资)论坛上表示,将探索PPP与专项债的结合。业内专家认为,规范的PPP模式不会产生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探索PPP模式与地方政府专项债交集,有利于撬动社会投资,发挥协同加力效应,统筹协同,形成合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合力撬动投资稳增长

   稳投资对稳预期和稳增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今年稳投资的主力,地方专项债发行被寄予厚望。

   1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时也曾经谈及地方专项债问题,指出要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使用,带动社会资金更多投向补短板、惠民生等领域,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11月14日,李克强总理在江西南昌主持召开部分省份经济形势和保障基本民生座谈会,提出要抓住国家提前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等机遇,加快补短板项目建设,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促进有效投资和产业升级,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准备,推动尽早开工。

   就PPP而言,据明树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7月,我国全部PPP在库项目共有12543个,金额共约17.63万亿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体内容的项目共计9699个,占比总数77%,金额共约14.92万亿元,占比总量高达85%。

   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全国PPP管理库项目累计9249个,投资额14.1万亿元。从项目落地情况来看,三季度落地项目比二季度净增228个,落地项目金额3359亿元。

   规范的PPP有助于降低财政风险

   “地方政府专项债在一定程度上缓释了隐性债务问题,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低效率的问题。”业内专家认为,PPP模式的生命力就在于,它将政府部门所追求的公平目标和社会资本所追求的效率目标,通过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结合了起来。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北京大学PPP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邓冰认为,发挥政府作用,不是政府简单下达行政命令,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用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用规划明确投资方向,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

   邓冰表示,规范的PPP模式不会产生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行PPP规范发展,有助于降低财政风险。事实上,PPP模式通过带动地区发展、提升地方财力,从而间接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率。作为地方政府发债融资的补充,PPP模式通过发挥其融资功能,在不增加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基础上,有效缓解财政资金缺口压力,大力推动地区基础设施及公益性项目建设,带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地方政府财力,增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偿还能力,保障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降低财政风险。

   积极探索PPP模式与地方政府专项债交集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专家王守清告诉记者,专项债本质上还是政府融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政府没钱的问题,以刺激经济和补短板,优点是手续简单、过程短、交易和融资成本低。

   “但是专项债要求项目自我平衡,估计很难有合适的项目;而且专项债项目的投建营还是传统模式,原来的缺点还是没法通过专项债解决;最悲观的是,可能一些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主要还是借新还旧,如果运作不规范,还是可能造成大量地方债,寅吃卯粮,后果更糟糕。”王守清说。

   邓冰认为,尽管地方政府专项债缓解了一部分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问题,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在公共物品提供效率方面所存在的短板。从PPP近年来取得的成效来看,尽管经历了一些波折,但整体作用是明显的,PPP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提高政府的治理水平,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融资工具,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出发点。邓冰认为,PPP和专项债两者的功能和定位一定要分清,两者之间的结合也一定要有合理性,如何把专项债和PPP结合,需要进一步做一些细节性的安排。

   王守清强调,如果专项债和PPP结合后能运作规范,能够解决政府在项目中的部分股份和对项目的补贴资金,增强项目的可融资性,有可能撬动社会资本,有利于对社会资本没有吸引力的PPP项目落地,也有利于发挥社会资本的专业能力以及他们对项目现金流和政府财政承受力的关注,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形成合力,做更多PPP项目,促进经济发展;但PPP流程复杂、时间长和交易成本高等问题并不会因为结合了专项债而完全解决。总之,关键还是看所涉项目好不好、项目各方是否好好做。

   邓冰表示,不管是使用专项债还是运用PPP模式,都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实现从需求侧到供给侧,从需求的总量到供给的质量,从短期的平衡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转变,要始终把握这条主线。要认真落实近期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坚持做规范的PPP项目、坚定不移地推行PPP规范发展,降低财政风险,积极探索PPP模式与地方政府专项债交集,形成有效合力,为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永祥进一步指出,“PPP和专项债各有优缺点。专项债融资快,但是过程比较粗糙;PPP运作相对规范,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已经逐渐成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社会效率,有利于科学决策,但是融资方面则受政策限制。如果能把两者结合起来,将更有利于扩大投资和稳增长。”

   目前,PPP与专项债的探索工作已经在山东展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改委、央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做好专项债发行及配套融资的实施文件。该文件是厅字33号文精神的细化。该文件称,要积极推行“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的组合模式,用好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相较33号文,该文件明确指出,探索试行“PPP+专项债券”融资模式。

【相关阅读】
BHI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PPP各地区项目

PPP各类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