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云南省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451个,总投资额11197.6亿元;其中管理库项目444个,投资额11117.7亿元。列入国家示范项目86个,投资额2965.18亿元。目前云南省PPP项目数量和投资总额均位居全国前列。
PPP模式在助力脱贫攻坚、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
《中国经济周刊》:据2018年财政部PPP年报数据显示,目前云南省PPP项目数量和投资总额均位居全国前列。请介绍一下云南省在PPP推广运用方面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张岩松:主要做法有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高位推进,保障有力。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PPP改革工作,始终把PPP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措施,作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引导经济转型升级、规范融资行为、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工具,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探索完善风险管控机制,不断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为PPP项目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二,加强组织,规范管理。云南省财政厅加强对PPP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了财政奖补等配套政策,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为PPP发展提供财力支持;先后下达中央、省级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4.4亿元,支持PPP项目建设实施,有力推动了PPP项目落地生根。强化项目规范管理,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发挥示范项目引领带动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决清理整改不规范项目,不断提高在库项目质量。据上海财经大学PPP研究中心和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17中国PPP市场透明度报告》显示,云南省PPP市场透明度总指数为75.16,位列全国第二。
第三,围绕大局、助力发展。云南省PPP改革工作紧紧围绕了云南省“八大产业”和“五网建设”等战略布局,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打造“三张绿色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推动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截至2018年12月末,云南省PPP项目已全面覆盖交通运输、市政工程、教育卫生、生态环保、脱贫攻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其中,“五网建设”项目217个、投资额8773.15亿元,“八大产业”项目71个、投资额607.10亿元,教育卫生补短板项目43个、投资额254.95亿元,生态环保项目51个、投资额581.18亿元。
第四,狠抓整改,筑牢基础。云南省财政厅根据中央部署,按照统一部署、责任压实、全面清查、分步实施、分类处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自查自纠、复查整改、集中核查、政府联合督查、对标对表查验等5阶段,对PPP项目进行对标自查、穿透核查、地毯式整改,实现了对省内入库项目清查全覆盖、整改全覆盖、规范全覆盖。经过清理整改,全省累计退库项目281个,投资额5200.59亿元,完成了云南省PPP由粗放发展向高质发展转变,从“起飞”向“稳飞”转型,夯实了PPP规范发展的基础。
第五,积极探索,创新投入。探索吸引各类金融基金参与PPP项目,加强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对接,与全球基础设施基金、中国清洁机制基金合作,申请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等,为项目发展提供融资便利。截至目前,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已累计在云南PPP项目投资31.53亿元。
第六,高层推介,狠抓落地。连续两年组织参加“中国PPP融资论坛”期间,利用高平台向全球推介云南PPP项目。2018年组织了省级部门、16个州市参加论坛并同期举办“云南省PPP项目推介会”,向全球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公推介云南省PPP项目,着力引入优质资源参与云南省PPP项目建设管理。截至2018年12月末,已签约落地进入执行阶段项目190个,投资额5845亿元,项目开工率达68.94%;社会资本方已累计投资到位376.45亿元、融资到位939.44亿元。
《中国经济周刊》:云南省财政厅在运用PPP模式助力脱贫攻坚方面,进行了哪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张岩松:截至2018年12月末,全省129个县中还有73个是贫困县,占56.6%,其中深度贫困县27个,占贫困县的37%;贫困人口181.04万人,其中深度贫困人口137.79万,占76.11%。可以说,云南省脱贫攻坚工作繁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云南省财政厅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发展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自觉将脱贫攻坚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共同富裕的本质属性、中国梦的重要元素去认识,建立健全了贯穿资金筹措、分配、使用、监管“全流程”的财政扶贫体制机制,助推云南脱贫攻坚取得实质性进展。特别是在利用PPP模式助力脱贫攻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方面,做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和实践。
一是寻求突破,积极探索PPP模式带动产业融合。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产业发展模式,加大财政支持“绿色食品牌”力度,加大对绿色食品产业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农业龙头企业奖补,带动农业产业发展。此外,支持财政涉农资金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探索“PPP+精准扶贫”、“PPP+高原特色农业”、“PPP+农旅”、“PPP+特色小镇”等模式,推进农、林、牧、副、渔等产业与PPP的深度融合,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积极引导,充分发挥PPP助力脱贫攻坚作用。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号召,在扶贫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对符合PPP条件要求的项目,积极鼓励和大力扶持采用PPP模式开发建设,集聚优质社会资本参与脱贫发展产业项目建设。整合扶贫资金使用,助力PPP脱贫攻坚项目,增强贫困地区自我造血、自我调节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截至2018年12月末,有53个贫困县规划实施了176个PPP项目,占全省项目总数的39.02%,投资额1477亿元,占全省总投资额的13.19%。
三是多措并举,鼓励群众参与PPP项目后续运营。借鉴集体水权、农户加公司等做法,鼓励贫困农户参与PPP项目后续运营,将PPP项目与精准扶贫挂钩。探索在政策上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在项目运营中提高当地贫困人员雇用比例,提高当地民众参与积极性;鼓励和建立农户以土地或其他资源入股PPP项目公司,带动共同富裕;将精准扶贫要求纳入项目公司绩效考核等。
《中国经济周刊》:云南省财政厅在运用PPP模式助力生态环境治理,进行了哪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张岩松:截至2018年12月末,云南省生态环保领域PPP项目共48个,涉及投资额660亿元,分别占全省PPP项目数量和投资额的10.81%和5.93%,其中:涉及九大高原湖泊综合治理项目23个,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PPP项目5个,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8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32个(珠江流域项目15个、长江流域项目9个、西南诸河流域8个)。云南省财政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力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保领域PPP项目。
一是配套激励政策,提供财力支持。制定出台财政奖补等配套政策,支持生态环保领域PPP项目发展。2016年至今,省财政厅累计下达中央和省PPP“以奖代补”资金1.42亿元,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省34个生态环保领域PPP项目,有力推动项目落地。
二是始终坚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优先支持生态环保领域PPP项目。优先支持水环境循环保护、环湖截污治理、湿地生态修复、环卫一体化等领域项目实施;在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中充分考虑生态环保效应。
三是统筹财力、助力生态环境治理。针对县(区)级财力有限等实际困难,对资金量大、规划重点、生态治理预期效果好的项目,视情况采用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区域综合治理、整体打包分个实施等切实可行方法推动项目实施,如大理洱海流域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统筹规划,先后以PPP模式实施了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一期)、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二期)、大理市洱海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大理海东山地新城洱海保护水环境循环综合建设、洱源县(洱海流域)城镇及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等5个项目,中标投资额93.7亿元,均列入财政部示范,已全部签约落地。通过PPP模式,闯出了一条依托市场力量,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绿色发展的改革之路。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力促PPP项目落地。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九大高原湖泊治理等重大建设项目给予工作经费保障,全力支持云南省生态环保领域PPP项目实施。
《中国经济周刊》:在严控财承、防范风险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
张岩松:严守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10%红线,是PPP规范运行的首要工作,是PPP成为有效化解实有债务,防控隐性债务的有效手段。对此,云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不断加强财政支出责任动态监测、风险预警与早期防控,建立健全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预警体系,坚决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印发《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通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财政支出责任检测功能的通知》(云财金合〔2018〕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控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超限的通知》(云财金合〔2018〕12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和细化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操作,统一执行口径,全省158个州市县全部建立财承数据监测。
二是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项目入库标准,对申请入库项目进行严格评审,严控地方政府支出责任较高州市县新项目入库,确保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10%红线。
三是围绕当地发展规划与重点,统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财力水平、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存量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等,科学安排PPP项目。
四是对各级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采取线上跟踪,线上和线下管理结合,做好入库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的日常录入和动态监测,确保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严控在10%以内,坚决防止产生新的风险隐患。
根据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末,云南省本级及各州市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最高年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均保持在10%以内,满足财政承受能力要求,其中:省本级和13个州市PPP项目各年度财承占比低于7%预警线,处于安全区间,总体来看,PPP项目潜在财政风险能够实现时时监测,有效防控。
《中国经济周刊》: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如何让推广运用PPP模式?
张岩松:2015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要求云南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为云南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当前,云南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时代,云南步入了对外开放的前沿。新时代、新起点、新机遇,云南省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省份,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基础薄弱,贫困人口众多,基础设施短板明显,脱贫攻坚和生态环保任务艰巨,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瓶颈制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实现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对我们大力推广运用PPP的能力和水平,强化PPP规范管理,确保PPP工作取得实效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以更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打造“三张绿色牌”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决策部署,秉承“严监管、防风险”的规范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严把入库关口,科学安排项目,杜绝违法违规现象,不断提高PPP透明度,加强PPP项目监测、风险预警防控,严控财政支出责任10%红线,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不断推进PPP规范持续健康发展。加大PPP模式在生态环保、精准扶贫以及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运用,切实发挥好PPP项目拉动投资、弥补短板、提质增效、防范风险的作用,助力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