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业内人士对于PPP基金的分类都有自己的见解。就笔者看来,根据PPP基金的资金来源,可将PPP基金分为两大类:一是政府主导的PPP基金、二是社会资本主导的PPP基金;根据PPP基金的法律形式,可分为公司型、契约型、有限合伙型。本文主要向大家介绍政府主导的PPP基金和社会资本主导的PPP基金。
一、政府主导的PPP基金
1.基金定义。由政府主导的PPP基金,一般都是由省、市级政府、金融机构(或有)、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共同出资,以母基金+子基金的模式进行管理运作。
2.基金结构。由省或市一级政府财政出资设立引导基金(母基金),区县政府财政出配套资金成立项目基金(子基金),由子基金去投符合要求的PPP项目,比如道路、桥梁、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模式如下:
3.模式利弊分析。
优势: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此种基金一般都是基层政府作为基金的劣后方为项目兜底。因为目前来讲,政府的信用是最高的,会有效吸引相关金融机构的参与热情。
劣势:此基金所投的PPP项目肯定以本地为主,对于外地区的项目参与热情度不高。
4.政策指引。
财政部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
国家发改委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
二、社会资本主导的PPP基金
1.基金定义。社会资金主导的PPP基金一般则是由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主要是发起人的信用作为背书,基金的募投项目也都是政企合作的、由地方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的PPP项目。
2.基金结构。由一个或多个的社会资本方作为发起人独立或共同出资成立PPP基金,并吸引金融机构及地方政府资金支持,将全部资金一并注入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独立运作,资金封闭管理。具体模式如下:
3.模式利弊。
优势:由社会资本主导的PPP基金对于募投项目都是定向的,而且都是社会资本的主营业务,行业熟识度高、易于项目运营和管理,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劣势:募投项目定向单一,基金信用完全取决于发起人主体。
4.政策指引。
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国办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
三、结语
PPP项目融资问题一直是困扰PPP项目的有效发展的关键点,希望有识之士可以充分发挥PPP基金现有优势,并利用现有特点继续深挖,不断创新PPP基金新型模式,为PPP项目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资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