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金〔2021〕150号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
为推进我省PPP工作高质量开展,加强示范引领和样板推广,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8﹞1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的通知》(苏财金〔2021〕57号),经市县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南京市栖霞区餐厨废弃物处置厂项目”等8个项目(详见附件1)被确定为2021年度省级PPP示范项目,现予公布。省财政按规定对示范项目所属市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详见附件2),奖补资金由相关市县财政部门按规定用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政府方股权支出、运营补贴及与PPP项目相关的实施方案设计咨询、法律顾问、审计评价等其他支出。本次下达的奖补资金支出列2021年2299999项“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省级示范PPP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市县财政局要健全本地区示范项目跟踪指导机制,监督指导项目规范实施、信息公开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对实施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查实存在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到位等问题的项目,当地财政部门应及时向省财政厅申报退出省级示范项目,并按规定将已获得的相关奖补资金退回省财政。附件1.2021年江苏省PPP示范项目名单.pdf 2.2021年江苏省PPP示范项目奖补资金分配表.pdf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