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以下简称“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省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查。PPP项目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实行审批制管理的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包含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规定的可行性论证内容。实行核准制的PPP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要增加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规定的可行性论证内容(可采取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增加附件等形式)。实行备案制的PPP项目,要按照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要求单独开展可行性论证,严格论证项目可行性和PPP模式必要性,合理确定项目主要内容和投资规模。未通过可行性论证审查的项目,不得采用PPP模式建设实施,不得开展实施方案审查、社会资本遴选等后续工作。
二是加强对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18号)要求,建立健全PPP项目实施方案联合审查制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审查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与经批复的可研报告、项目核准文件、项目备案信息相一致。通过实施方案审查的PPP项目,方可开展社会资本遴选。对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PPP项目,可将实施方案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审核;需要单独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查的,要在项目通过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可行性论证审查后开展。不得以实施方案审查等任何形式规避和替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可行性论证和审查程序。
三是依法依规将PPP项目纳入平台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除涉密项目外,所有PPP项目须使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分别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规避、替代PPP项目纳入在线平台统一管理。对于通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可行性论证、实施方案审查的PPP项目,要通过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公开项目信息。PPP项目信息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由项目实施主体所在地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项目单位填报的项目信息。未录入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的项目为不规范项目。
四是加强对PPP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PPP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合同或建设中,出现项目建设地点变更,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或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的,应当报请原审批、核准、备案机关重新履行项目审核备程序。依照规定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地方政府、社会资本,通过“信用河南”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五是严格执行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自2019年7月1日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抓好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完善PPP项目管理制度,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提高PPP项目投资决策科学性。2019年7月1日之前未完成实施方案审查的PPP项目,要开展或补充开展可行性论证和审查。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