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丽的分割线 实时跟踪PPP项目动态
返回顶部 返回bhi首页 在线咨询 用户反馈

我要咨询

电话咨询:010-68066836、68516181

在线咨询:中国拟在建项目网-在线咨询BHI客服1 中国拟在建项目网-在线咨询BHI客服2

×

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政策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8
分享到: 更多

   国办发 〔201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要改革事项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李晓全 中央编办副主任

   连维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顾朝曦 民政部副部长

   戴柏华 财政部部长助理

   张义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范一飞 人民银行副行长

   顾 炬 税务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 工商总局副局长

   袁曙宏 法制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6月21日

【相关阅读】
BHI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PPP各地区项目

PPP各类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