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从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研究设立省铁路建设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建设运营和盘活铁路资产股权四个方面拓宽融资渠道,全面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
铁路基金广泛吸引社会资本
山西鼓励社会资本全面进入铁路领域,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外,均向社会资本开放。《意见》提出,研究设立山西省铁路建设发展基金,发展基金以省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广泛吸引国有企业、保险、银行、社保和民间资本等投资铁路建设,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和基金投资铁路发展基金,按照约定获得合理稳定回报。
山西将鼓励通过铁路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发行企业债等多渠道融资;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支持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等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和运营铁路,推广PPP模式,运用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通过运输收益、相关开发收益等方式获取合理收益;适时将山西在合资铁路中的资产和股权与中国铁路总公司进行置换或向社会转让,所获资金用于铁路项目建设,推进以“存量”换“增量”,努力实现铁路建设投融资的良性循环。
支持车站及线路用地一体规划
《意见》提出,加大力度盘活铁路用地资源,鼓励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山西将支持铁路企业进行车站及线路用地一体规划,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做好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把政府引导与市场自主开发、铁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综合开发新老站场用地与盘活存量铁路用地相结合,形成铁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及相关产业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允许地方政府以国有土地入股参与铁路项目建设,社会资本投资的铁路项目与政府投资的铁路项目实行同等用地政策。
山西将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推进太原、大同、运城三大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以三个基地为基础,以龙头骨干企业引领,重组整合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差异化发展,全力打造山西轨道交通制造业。山西将统筹规划铁路货运站场、物流中心(园区)等的建设与物流发展,加快铁路物流中心建设,打造以铁路煤炭物流体系为中心,生产资料物流、普通商品等非煤商品物流为辅助的综合性物流体系。
多部门联合推进前期工作
山西将建立省直有关部门铁路建设协调机制,坚持前期工作联合推进机制,及时研究处理铁路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做到铁路项目及时受理、限时办结,保障铁路项目顺利实施。
《意见》要求,属国家部委审批的事项,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做好服务,及时办理项目审批所需的各项手续,派专人负责落实,争取及早获批;属山西省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要尽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