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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直组建评审专家库PPP模式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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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公共权益,确保PPP项目科学立项、高效实施、风险可控,伊犁州直积极推进PPP模式评审专家库建设,服务州直PPP模式推广应用工作。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伊犁州直实际,组建州直PPP模式评审专家库,并制定《伊犁州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评审专家库建设方案》。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明确组建专家库的原则,规定专家库的功能。组建专家库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联建共享” 的原则组建。专家库的专家对上报的PPP项目进行评选,并审核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论证,提供PPP项目发展前景、政策导向、制定工作措施等方面的咨询。

   二、界定专家库的甄选类别、条件、范围,明确聘任规则。原则上根据PPP项目的适用范围进行类别设置,并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规定入库专家的资格条件,设定甄选范围,主要面向州直相关行政及事业单位、企业、商协会、院校进行甄选。专家由PPP中心统一聘任,并颁发统一制作的《伊犁州直PPP模式评审专家聘书》。

   三、明晰组建专家库的工作步骤及分工,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州直PPP模式评审专家库的组建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边组建、边使用”的指导思想进行建设。分工主要涉及州PPP中心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规定了两者的职责范围。

   州直PPP模式评审专家库的建设,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15]127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整合州直各个行业的专家资源,建立高质量的PPP模式评审专家库,统一PPP模式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建立动态考核机制,从而规范 PPP模式评审专家的行为,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PPP项目评审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的一项紧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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