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工作,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
该《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统一协调部署本地区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拟定本地区PPP政策制度,负责开展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导和监管项目政府采购,落实本级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项目资金安排,建立支出统计监测,防范财政风险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部门(行业)推广PPP模式方案,在本领域内策划、发起PPP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报批、招商、采购、执行、监督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做好PPP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储备管理等工作,主要负责充分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头作用,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更好地合作,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改革,完善调价机制等。
二是明确工作流程,规范运行程序。对运用PPP模式的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五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和细化。要求从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项目中发起PPP模式项目。对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强化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依法依规开展项目采购,合同文本的制定、公开、批准,项目执行监管,经营期满后的移交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确保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健康运行。
三是建立评价体系,强化风险管控。对PPP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建立价格和补贴动态调节机制、债务风险监管机制等作出了规定。明确每年全部PPP项目需从财政预算中安排的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不得超过10%。四是完善项目支持政策,加快示范项目建设。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加大财税政策和资金、金融服务和咨询服务。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全省各部门、各州(市)明确职责分工,尽快建立项目储备库,规范实施PPP项目,进一步推动我省PPP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