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会同18个行业部委启动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按照财政部等部委要求,为确保云南省申报示范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云南省财政厅及时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财政部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明确项目申报范围、条件、流程和评审程序,要求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州(市)财政部门于2017年8月7日前报送备选项目,由云南省财政厅组织集中评审,筛选出具有较强示范引领效应的优质项目上报财政部。
财政部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申报条件从“一个底线、两项侧重、三方面引导、四项禁令”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一个底线”要求项目必须进入采购阶段,确保纳入示范项目后能按期落地;“两项侧重”是要侧重筛选使用者付费和有完善运营绩效考核机制的项目,这是示范项目有效控制财政支出,从补“补建设”到“补运营”的有力保障。“三方面引导”是要优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务院确定的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的项目以及环境保护和幸福产业等三类项目,这是PPP释放市场活力、鼓励优秀市县、推广重点领域的重要手段。“四项禁令”是指不得采用BT方式实施,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这是防控财政金融风险、防止借PPP之名变相融资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