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对地铁4、7、8、11号线PPP项目建设期开展评价工作,这是本市首次对地铁PPP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进一步推动本市轨道交通PPP项目高质量实施。
天津地铁4、7、8、11号线是天津市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重点轨道交通项目,均已进入快速建设阶段,总投资超千亿规模,将在“十四五”期间陆续建成通车,受到广泛关注。为加强地铁PPP项目建设期履约监管,确保项目规范、安全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PPP合同约定,采用创新模式,研究制定了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
此次评价工作将从PPP项目公司治理能力、合同履约、投融资财务、建设进度勘察设计监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5个维度进行评价,通过“自查—检查—评审—整改”的工作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限期整改,评价结果将与未来项目产出结果挂钩。
天津市在地铁PPP项目建设期内开展全方位评价,有利于地铁工程建设质量,有利于守住安全底线,有利于投资稳定受控,有利于分类精准施策,有利于防范化解风险,在重大项目建设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