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列入省级试点的PPP项目可享受前期费用补贴,补贴专项用于项目咨询服务、专家论证评审等前期费用,将于每批试点项目名单公布后下达。补贴金额与项目总投资额挂钩,具体为总投资3亿元以下的项目补助3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补助5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补助80万元。
试点项目落地奖补资金采取申报制。 试点项目落地奖补资金根据社会资本方出资的项目资本金金额(正式签署的合同金额)给予奖补。对于民营企业作为主要社会资本方的项目,奖补标准上浮10%;对于绿色环保领域的项目,奖补标准上浮10%;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奖补上浮政策可同时享受。对设区市本级范围的单个项目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县(市、区)范围的单个项目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省财政厅将不定期从已经落地实施的入库项目中遴选一批操作规范、示范性强的项目作为示范项目,示范项目的产生采用专家评审机制。省财政厅给予每个入选示范项目100-500万元的奖补,并于示范项目公布后下达。已获得试点项目落地奖补资金的示范项目不重复享受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