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融资需求、加大财政补贴、给予税费减免……云南省多举措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可享最高200万元贷款,以此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张良玉27日在此间召开的云南省两会上介绍,云南支持社会力量通过股份合作制、PPP模式整合改造城镇现有空闲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五年内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
“云南统筹公办民办养老同步发展,努力引导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张良玉说,个人和合伙创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可分别申请最高10万元和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养老服务企业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贷款给予2年财政贴息。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对社会力量建成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云南每年给予每张床位600元运营经费补助。云南明确各级将50%以上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用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比例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