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和自治区动态申报管理系统项目库入库项目管理,提高入库项目质量,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及时组织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集中清理专项工作。同时,自治区PPP中心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提出五点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审核新入库项目。按照项目所处阶段将项目库分为项目储备清单和项目管理库,将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清单,将处于准备、采购、执行、移交阶段的项目纳入项目管理库。
二是强化财政支出责任10%红线的硬性约束。建立健全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台帐,定期汇总统计各级财政支出责任,动态监控,对达到或超出10%红线的地县及时进行风险警示。年度财政支出责任达到10%时,一律不得安排新的政府付费类项目。
三是强化PPP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动态调整的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项目管理库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是全面公开PPP项目信息。高度重视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部和财政厅关于信息平台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步录入、更新、维护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和自治区动态申报管理系统信息。对项目信息录入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不完整的,自治区财政厅将通报批评。
五是高度重视,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各地州市财政部门要成立集中清理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集中清理专项工作方案规定的工作任务、清理阶段和时间进度,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