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部的指导下,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把推广应用PPP模式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主动作为,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PPP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7年工作进展
截至11月底,全省入选财政部三批示范项目共29个,落地项目28个,落地率97%;纳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的PPP项目367个,项目总投资4232亿元;累计落地项目达140个,总投资1893亿元,引入社会资本方234家,引入社会资本投资1611亿元。通过三年多的实践,福建省落地项目数量、规模和落地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今年落地项目数量超过前三年总和;落地领域不断扩大,从市政工程、片区开发、交通运输等传统领域,向文化、医疗卫生、旅游、养老等民生短板领域、新兴领域扩展。今年以来,我们重点抓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抓政策制度,完善机制体制。今年初,针对部分民生短板项目体量小、运营较为困难、对社会资本缺乏吸引力的情况,省财政会同住建、民政部门,选择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养老服务四个领域,出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财政部“两个强制”要求,在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领域新建项目“强制”运用PPP模式,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养老服务领域新建项目“强制”进行PPP模式识别论证。对“小散”项目进行捆绑打包,实行整体招标、整体签约、整体设计、分期实施,并给予专项扶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PPP工程包项目。截至11月底,已生成工程包项目45个,落地项目10个。通过工程包文件出台,福建省建立了“指导意见+扶持政策+专项方案”的政策制度支撑体系,对PPP工作进行规范引导。
(二)抓监督管理,促进规范实施。福建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引导各地做“真的PPP”项目。一是开展项目督导。省财政厅发挥省PPP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组织省发改委、住建厅等成员单位和各地政府,对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区PPP工作和项目落地情况进行项目督导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建立通报制度。今年起,该省实行PPP工作“一月一通报”制度,对全省PPP项目情况按月进行通报,通过“晒进度、晒落地率”,推动PPP工作开展。三是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省财政厅组织财务、咨询和法律等方面专家,按照 “全领域、全区域”覆盖原则,对省内已经落地PPP项目开展抽查,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四是建立项目支出责任统计制度。省PPP中心建立财政支出红线监控预警机制,对全省已实施和待实施的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进行监测和风险提示,指导督促各地财政把好责任关,统一财政支出的测算口径。五是开展项目库清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92号文要求,部署市县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开展项目库集中清理工作。财政厅抽调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六是推动项目信息公开。转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1号),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提出贯彻意见,推动市县按规定做好政策、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并将财政部信息公开窗口与省财政厅外网相对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实现平台项目全面公开。
(三)抓政策扶持,加快项目落地。一是继续开展省级示范项目奖补。组织专家对申报省级示范项目进行评审,今年省级财政对53个PPP项目予以奖补1.46亿元,累计对省内78个项目奖补资金共2.2亿元(单个项目最高奖补600万元);按照推出PPP工程包规模,对涉及21个市、县(区),12个PPP工程包项目补助前期经费1480万元,进一步推动各地PPP工程包实施。对不合规项目,采取退回修改、退库和收回前期经费等方式进行处理。二是积极申请财政部示范奖补。全省15个项目共获得奖补资金8400万元,单个项目奖补最高奖补金额800万元,奖补总额居东部省份第三。三是增强融资支持。省级PPP引导基金为省内规范实施的PPP项目提供成本相对较低的融资支持,今年首次与中国PPP基金合作,以“股权+债权”方式,共同支持平潭管廊TOT项目。截至9月底,福建省PPP基金已签约及储备项目20笔,需投放资金合计136.59亿元。
(四)抓创新突破,树立示范标杆。一是实施领域新突破。南平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PPP项目,总投资215亿元,实现了福建省林业领域PPP项目突破;宁德市古田农贸市场PPP项目,是全省首个农业领域落地PPP项目,也是全省首个农业领域存量转化TOT项目,化解政府存量债务3.5亿元;该省项目实现了19个行业领域全覆盖。二是示范项目树标杆。龙岩市四个县(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并入选财政部水务行业类PPP示范推广项目,也是入选项目中唯一的农村污水处理案例。三是编纂示范案例。组织专家从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中选取13个有代表性、可复制、可借鉴的项目案例,进行梳理总结,编纂成册,形成示范引导,为各地开展PPP项目工作提供了流程指导。四是工作成效得肯定。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在对2017年第二轮效能督查通报中,对省财政厅推广PPP模式取得实效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
(五)抓引领服务,助推项目实施。一是持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召开全省PPP业务培训班,强调以项目实施合规性为重点;邀请PPP法律领域、咨询机构等专家,开展PPP政策解读和实操培训,加强市县财政部门和行业部门业务能力提升。截至目前,省财政已开展7场培训,为部门和金融机构专项培训10多场,市县财政自行组织召开了数十场各类培训。二是加强对外正面宣传引导。为让社会更好了解PPP政策,今年4月,省财政厅举办了“推广运用PPP模式,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宣讲会,面向社会开放的政策宣讲,吸引了来自社会各界超过500人参会,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三是继续搭建推介平台。6·18期间在省政府福州举办PPP项目推介会,常务副省长出席,推介项目99个,总投资1238亿元,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460多家近1100名社会资本方参与。2015年至今,福建省连续在北京、上海、深圳和福州共举办了五场PPP项目推介会,省领导到会推介,累计吸引2200多家社会资本方、4500多人次参加,推介会已成为该省PPP项目合作信息对外发布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四是统一PPP咨询机构库。主动适应新形势,结合财政部全国PPP咨询机构库的建立,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金〔2017〕35号),废止了省级首批咨询机构库,引导各地改变过去以“准入管理”为重点,转为以“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为核心的新方式,从而促进公平竞争,提升咨询服务质量。
二、2018年工作思路
(一)落实中央精神。一是坚持规范发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防范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PPP规范发展的座谈会精神,重点把好“红线、底线、天线、界线”等“四条线”,推动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认真编制“一方案、两论证”,切实把好10%的支出“红线”,指导部门依法依规采购,实施绩效考评,合理分配项目风险,优化项目融资结构,坚持PPP规范化发展。二是坚决防控风险。严防以固定回报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和兜底等方式承担过度支出责任,避免将当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代替PPP项目中长期的支出责任,规避PPP相关论证程序。
(二)加强财政监管。一是健全项目管理体系。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强数据统计、监测和分析,全面、实时掌握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规范实施情况等,建立PPP项目管理台账电子化管理系统,尽快实现全省项目的全口径支出责任统计监控。二是继续开展项目“双随机”检查。按照领域和区域分布全覆盖原则,随机抽取不低于项目总数的一定比例,重点对项目合同、“一方案两论证”、收益调整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的合理性与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政府兜底回购承诺、明股实债、固定回报等问题开展项目规范性审核。三是开展项目清理。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要求,集中对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进行清理,不规范的PPP项目清理出库,并持续做好后续项目入库审核工作,把规范实施作为项目运作的核心指导。
(三)拓宽应用领域。一是探索两个强制试点。进一步推动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养老服务工程包的项目策划,继续推进PPP工程包项目实施。探索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其他公共服务领域通过政策推动和“倒逼”,探索运用“两个强制”,鼓励运用PPP模式。二是扩大新兴领域项目规模。推动各地结合民生补短板的任务要求,在健康(医疗)、文化、养老、体育、旅游等幸福产业新兴领域运作PPP模式,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和质量。三是积极推动存量项目。对新申请纳入项目管理库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优先支持存量项目,推动各地充分挖掘存量项目空间,有效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四)加强示范引领。一是坚持正向激励。结合PPP模式运用,落实各项正向激励政策,提炼典型案例加以推广,继续发挥省级PPP引导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对PPP工作开展好的市县进行通报表扬,在安排以奖代补资金、PPP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倾斜,调动相关部门实施PPP项目的积极性,进一步探索采用因素分配、按绩效付费等方式,逐步由“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二是强化实施标准。积极引导各地增强项目运营内容和绩效考核机制,督导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与支出挂钩占比要高于30%,避免固化政府支出责任,提高PPP项目实施质量。三是严控政府付费项目。对于无现金流、完全政府付费的项目和PPP项目支出责任占比较高地区,严格把关新增项目,从紧控制项目申报,做好项目入口管理,优先支持存量转换、新兴领域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