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北京市设立了PPP奖补资金,并制定了《北京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二【2016】510号)。两年来,已累计下达奖补资金2.5亿余元。随着该市PPP工作不断推进, 结合当前PPP规范实施要求及该市PPP工作实际,为更好发挥奖补资金效果,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二【2017】2240号)对原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一、修订背景
(一) 修订办法结合当前财政部对PPP工作规范实施的各项要求,从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层面更加突出落实PPP工作规范运作、透明高效的要求。
(二) 修订办法结合北京市PPP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实际情况,从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层面,将存量项目纳入工作绩效统筹考核,进一步突出增量项目奖励,激发各行业、各区推广PPP工作、实施PPP项目的积极性。
二、新旧办法调整
(一)对资金分类进行调整,将原办法中“综合奖补资金和项目奖补资金”调整为区级奖补资金和市级奖补资金,强化资金统筹灵活使用。
(二)对奖补资金拨付依据进行调整,优化区级奖补资金测算办法,建立各区PPP工作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挂钩;突出增量项目奖励,将年度新增PPP项目的数量和投资额作为资金测算因素,鼓励PPP项目加速推进。
(三)对资金奖励范围及标准进行调整,落实中央关于PPP奖补政策要求,适度扩大PPP奖补资金规模,同时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提高民营资本参与度,办法新增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奖励条款,同时拓宽奖补资金使用范围。
(四)突出PPP项目规范实施的要求,严格审核控制入库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库管理办法对入库项目进行动态常态化管理,将项目入库并实现信息公开作为纳入奖补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