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从徐州市财政局获悉,根据徐州新实施的《徐州市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流程(试行)》,PPP项目实施全周期将压缩至18周,剔除法定的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投标文件公示时间20个自然日、预中标结果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实际运作周期11周。这是我市继7月份出台《市政府关于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管理机制的意见》后的又一重磅文件。《实施流程》对每一节点设定了时限,要求项目实施机构按照倒排工期,实现“无缝对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PPP项目审批开设“绿色通道”,将项目平均运作周期由以往10个月以上压缩至4个月左右,有效破解PPP项目落地难问题。
提前建立项目储备库
据介绍,为提升PPP项目效率,我市PPP办公室每年11月底前印发下一年度市级项目储备库入库通知,各区财政局、市有关部门(项目实施机构)一周内将本部门拟实施的PPP项目,向市PPP办公室申报入库,申报材料须包括项目建议书、物有所值初评报告。市PPP办公室根据各区、各部门申报的项目,按有关程序评估筛选并进行财政承受能力测试,一周内确定是否入库。入库后市PPP中心即时在外网发布项目信息。入库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年中适时调整项目储备库,按月发布项目进展情况。
前置PPP项目合同审核程序
项目入库后,项目实施机构三周内确定PPP咨询机构并完成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作。其间,项目实施机构、市PPP中心、咨询机构积极对接社会资本潜在投资人,进行调查研究和行业市场测试,落实边界条件。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完成后,一周内项目实施机构会同PPP中心、咨询机构完成项目组织专家论证以及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
项目实施机构会同咨询机构在一周内完成招标文件(含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等,下同)编制工作,连同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资格预审文件报PPP办公室。PPP办公室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会同项目实施机构、重点办(城建重点工程)、PPP中心,组织发改、建设、规划、国土、环保、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专家,联合评审项目“两评一案”(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招标文件并进行修改完善。该项工作一周内完成。自此,我市实现了PPP合同审核的前置,即在项目实施机构发布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含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等)报市PPP办公室审核,有力保证了招标文件和PPP合同的质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为简化流程,两轮评审(专家论证和部门评审)工作可以合并进行。两轮评审后,项目实施机构一周内完成“两评一案”及招标文件报市政府审批流程。
同步开展征迁及办理项目手续
项目实施机构聘请专业咨询机构,与上述节点同步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审。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对PPP项目开设审批“绿色通道”,确保在咨询机构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前,完成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工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预算并报市财政评审,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原则上两周内完成工程预算评审。该项工作须在发布政府采购文件前完成。
项目立项后,项目所在地政府会同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摸底,编制项目征迁计划,上报市政府审批。该项工作在咨询机构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前办结。项目征迁计划(含征迁主体、资金来源)经市政府审批后,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立即进行项目的前期征迁安置工作,保证在完成社会资本采购工作并成立(或改组)项目公司前完成,确保顺利进场施工。
项目政府采购“无缝对接”
“两评一案”及招标文件经市政府批准后,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社会资本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社会资本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发布招标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列入财政部示范、省级试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在省级政府采购平台采购。市财政局、项目实施机构对接省财政厅做好采购备案工作;项目实施机构对接省采购机构,做好社会资本政府采购和框架协议谈判工作。该项工作原则在七周左右完成。项目实施机构提前对接采购机构等,梳理流程,保证政府采购每一环节的“无缝对接”、顺利落地。
开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社会资本中标后,项目实施机构将拟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报经同级财政、法制部门审核并报政府批准,财政、法制部门一周内完成意见反馈。同时,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或改组手续,签订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公司章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等。建设主管部门应开通绿色通道、及时依法依规办理施工许可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确保项目按照节点进度推进。项目实施机构全程监管PPP项目运作,合作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项目移交。项目合作期间,各级财政部门(PPP办公室)会同项目实施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落实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中期调价等。
建立政府督查督办机制
市PPP办公室分阶段将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提交市政府督查室,以督办单形式下达相关部门执行,保证每一环节“无缝对接”。督查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及奖惩问责范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PPP工作。市编委分别批复设立市PPP管理办公室、市PPP中心,机构均设在市财政局。“一办、一中心”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财政局的领导下,先后建立全市PPP项目月报制度、半月节点调度制度、项目进度按月发布制度(徐州PPP外网),全省率先建立市级PPP专家库(共92人,涵盖政策、学术、法律、财务、咨询、行业等六类)、PPP项目社会资本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印制PPP文件汇编,开展多轮、多层次业务培训,进行PPP项目现场督导,加强“两评一案”(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专家评审和部门联审,取得了PPP项目规范运作和加快实施的“双成效”。市级入库PPP项目48个,总投资1393.43亿元,其中:已落地项目20个,总投资663.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