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和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双重约束下,深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凸显。10月11日,深圳市发改、财政、规土、市监、交委、住建、公安交警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深圳市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从用地保障、简化审批、投融资模式、智能化、标准体系等创新模式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推动停车产业链发展。
截止2020年,全市累计新增40万(含配建类35万)个以上停车位,停车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以上,率先构建国内首个城市级智慧停车体系,培育一批国内行业领军企业。同时,鼓励支持企业、单位、个人等停车位资源错时共享使用,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
深圳居住停车缺口总量达176.5万
去年底,市发改委启动了对本市停车资源的摸底调研,于今年4月行成《深圳停车大调查工作报告》,并将以此为依据开展停车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形成市、区两级项目库。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市停车场总量10279个,其中小汽车停车场共9710个,公交类停车场508个,货车类停车场79个;全市小汽车划线泊位约191.6万个(交警登记在册的停车位约110万),其中规划实施泊位164.5万个,新增合理泊位27.1万个;与全市小汽车保有量318万辆相比,存在较大缺口。从结构上看,以居住类为主的刚性停车供给整体不足。全市居住类及含有居住属性的混合物业停车场共5203处,约占全市停车场总量的37%;停车泊位约为135.5万个,占全市泊位总数的42.6%按刚性停车需求设施供给标准(停车泊位:小汽车保有量=1;1),居住类和含有居住属性混合物业的停车泊位总数应达到312万个,相差176.5万个。
此外,调查报告显示,工作日基本吻合原特区内外职住分离、高度耦合的交通特征。原特区外居住类停车场停放量由日间的41.3万辆变为夜间的66.8万辆;原特区内办公类停车场停放量由日间的12.4万辆变为夜间的4.8万辆;休息日,基本吻合小汽车外出休闲购物交通特征,居住类停车场停放量由日间的93.2万辆变为夜间的120万辆,商业、公园类停车场停放量由日间的10.6万辆变为夜间的4.8万辆。而从设施配置看,停车设施智能化、信息化、充电桩等的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其中仍采用人工填单进行计费的停车场有1575处,占总数的24.48%;全市共有694个小汽车停车场建有停车诱导系统,占总数的7.2%;全市已安装有充电桩的停车场有1542处,占总数的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