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日前启动全省政府利用PPP模式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调查,涉及东营、潍坊、济宁等13个市本级和31个县(市、区)。
PPP模式,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PPP模式在我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发展迅速。
前期,省审计厅通过试点审计,发现某些地区PPP管理不规范,缺乏计划性;部分项目借PPP之名行BT(“建设-移交”)之实,属于假PPP、伪PPP;部分PPP合同存在违法条款,或某些政府随意承诺,导致政府违约;在个别使用者付费项目中,政府未对特许经营权进行作价出资入股,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公共利益受损的风险。
因此,在全面审计阶段,将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将纯商业化项目硬套PPP模式,或者以“政府回购、明股实债、固定回报”等变相融资为目的BT模式包装为PPP模式情况。在项目回报方式方面,将审查是否存在政府以固定回报承诺、盈利承诺等方式承担项目运营风险和过度支出责任等情况。
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审计将慎重对待PPP模式发展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而出现的错误和失误,将其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规行为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