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扎实开展“项目落地年”活动。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大项目统筹规划力度,争取更多省级重大项目储备入库,力争在省级重大项目签约落地上实现重大突破。同时,加大对市县的指导力度,通过对已签约项目给予省级奖补、畅通社会资本参与渠道、加大项目推介、强化审计督导等方式,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全力推进更多项目加速落地、规范实施。
二、积极开展两个“强制”试点。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指导推动市县积极开展两个“强制”试点。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领域,确保新建项目100%采用PPP模式。在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项目,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
三、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强化树标立杆意识,继续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编纂示范项目案例分析。加强对市县定向指导和专项督导,优化政策导向,建立示范项目储备库,组织更多项目申报国家级示范项目,确保申报成功率全国领先。省、市联合再推出几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引领带动和就近就地示范效应,进一步推动PPP项目实施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省级PPP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落地项目、示范项目和民企参与的PPP项目奖补支持力度。研究制订咨询机构库管理办法,着力提高咨询服务质量,规范咨询服务市场。研究制订项目库管理办法,加大各级审核力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五、积极搭建投融资合作平台。继续开展项目融资推介活动,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资源共享和信息融合,帮助项目有效解决后续融资难题。积极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开展战略合作,争取引进国家PPP基金100亿元,联手共建山东PPP项目共同基金。管好用好省级PPP发展基金,加强与市县项目对接,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引导省级基金加快投资进度,充分发挥基金支持和增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