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无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调动各区和有关单位实施PPP项目的积极性,近日,无锡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办法对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奖补条件、申报程序、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PPP奖补资金将主要用于推进PPP合作,鼓励融资平台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改造,推动更多的PPP项目落地实施,包括综合奖补资金、项目奖励资金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
综合奖补资金,是对各区推进PPP模式进行奖补,目的是调动各区的积极性,提高项目操作的规范性。综合奖补资金实施因素法分配,主要根据PPP工作推进情况(占30%权重)、各区PPP项目投资额全市占比(占40%权重)、各区PPP项目个数全市占比(占30%权重)这些因素确定奖补额度,分配下达的综合奖补资金,各区统筹用于推进PPP模式相关费用支出,包括PPP政策研究、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如项目前期费用补助等。
项目奖励资金,是对落地的PPP项目进行奖励,目的是调动项目公司的积极性,保障项目实施质量。项目奖励资金主要实施项目法分配,对列入财政部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奖励200万元;对列入省PPP项目库的项目,每个项目奖励150万元;对有效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再奖励50万元。项目奖励资金主要应用于项目公司PPP项目相关支出。
PPP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切实推动财政政策落到实处,对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