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牵头制定的《绵阳市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进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以绵府办发[2016]20号文下发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级部门贯彻执行。
制定出台《实施办法》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16〕1号)的需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市级财政、发改、行业主管部门和PPP项目实施机构组织实施PPP项目工作的程序方法,包括PPP项目的推荐、储备和识别,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实施方案编制审批,政府采购和合同管理,项目实施和期满移交,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项目推介和示范。
《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将更好地促进绵阳市PPP项目实施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并将加快该市PPP工作向前推动,为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融资保障和高效的运作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