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省近日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其中,山东省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建设、运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山东在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中要求,各地要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至少75%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到2020年,山东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山东各类城市新区、园区和开发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以及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都将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山东的市、县级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省级财政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积极引导海绵城市建设。
同时,山东将积极推广PPP模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或通过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提供担保贷款业务,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发行债券等用于海绵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