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中国农业银行获批设立两家境外分行,分别是澳门分行和越南河内分行。
2017年12月28日,越南国家银行签发第80GP/NHNN文件,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设立河内分行。11月12日,在中越两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周慕冰董事长代表中国农业银行接受了越南国家银行颁发的中国农业银行申请设立河内分行的原则性批复。河内分行申设成功是农业银行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机构布局的重要成果。
未来,农业银行河内分行将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中越“两廊一圈”建设、中国-东盟和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等,积极发挥农业银行金融服务特色优势,为中越两国基础设施建设、经贸往来、产能合作、跨境经济合作区、农业等重点领域合作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2017年12月1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布第117/2017号行政命令,核准农业银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分行,农行澳门分行正式获批。
澳门分行是农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的第二家境外分行。澳门分行成立后,将主要从事批发银行业务,依托母行强大的客户、资金和网络优势,立足澳门、辐射内地、延伸葡语系国家,以粤港澳区域深度一体化为抓手,为国内企业和境外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优质、高效的跨境综合服务,并积极推动澳门特区经济适度多元化和特色金融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