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中国和孟加拉国两国政府代表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签署《单点系泊及双线管道项目优惠贷款政府间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中方将为孟方建设输油管道项目并提供融资。项目总承包合同金额为5.5亿美元,由管道局承建,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优惠贷款。该项目的落实对中孟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及“一带一路”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包括建设单点系泊系统、罐区和站场等设施,以及铺设220公里长的海上及陆上输油管道。项目位于孟加拉湾东部区域,业主是孟加拉国石油公司(BPC)和其下属的东方炼厂有限公司,管道局为项目的EPCC总承包商。
目前,孟加拉国只有一座炼厂,年处理原油能力为150万吨,已不能满足孟国内需求。该炼厂所需原油全部从国外进口,由大油轮运至孟加拉国近海后,再通过小油轮倒运到炼厂码头。为满足炼厂扩产需求,孟政府计划在孟加拉湾东部区域建设单点系泊及输油管道,将大油轮的油直接输送到炼厂。
项目建成后,可大幅缩短原油卸载时间,同时避免原油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减少原油转运成本和损失。经评估,运输方式由小油轮倒运改为管线运输后,每年将节省成本近1.2亿美元。
该项目为管道局独立成功运作的首个“两优贷款”(中国援外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项目,可大大提升管道局在孟加拉国甚至整个南亚市场的行业地位,并为管道局后续国际项目的运作提供借鉴。
据悉,该项目为孟加拉国总理2014年对中国进行友好访问期间申请的重点援建项目之一。2014年9月管道局与业主孟加拉国石油公司(BPC)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初步共识。2016年10月14日与BPC主席在达卡交换商务合同签署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