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银行海外机构接连遭到“反洗钱”调查,银行业境外运营风险成为业界关注的话题。业内人士认为,中资银行的国际化,并非仅仅在境外开设机构,关注点更多的要从拓展业务转向风险控制,跨上合规台阶。
中国银监会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运营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境外机构管理,银行业境外机构严格遵守所在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税收、反洗钱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出台的背景之一,是部分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遭遇所在国监管机构调查。
今年2月,西班牙警方以工行马德里分行对涉嫌洗钱的资金监管不力为由,对该分行进行搜查,5名该分行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被移送至警察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工行马德里案目前还在交涉之中,与此同时,英、德、美等多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均对中资银行海外分行进行了检查。
近期,美国纽约州金融监管局、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均对当地部分中资银行进行了常规或临时检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对建行、工行的伦敦分行“金融犯罪”科目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反洗钱、反金融腐败等方面的合规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法律部门负责人表示,在中国银行业国际化和“走出去”大背景下,“反洗钱”案频发,不仅会影响到中国银行业海外新设银行,还会影响到中国银行业的声誉和评级。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稳步推进,中企对海外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上升,中资银行不断完善全球网络布局。以工商银行为例,2015年工行就有三家海外新设机构开业,截至2015年末,工商银行已在全球4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404家机构。
安邦咨询相关负责人说,中资银行逐渐走向海外,各方面挑战也越来越多。特别是随着难民、反恐等国际问题的扩散,“反洗钱”合规更是成为了全球金融业都高度重视的课题,中资银行的关注点更多的要从拓展业务转向风险控制。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反洗钱”不是金融部门一个部门就能做好的,银行在许多情况下确实很难监控资金的来源。在法律上,各国对“洗钱”的标准还存在着不一致性。今后要做的,一是要加强国际沟通与合作,二是加强海外合规调查。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提出,要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加强与相关境外监管当局的沟通与交流,通过签订监管合作协议、举行双边监管磋商和监管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跨境监管合作。
3月29日,中国银监会与捷克中央银行签署了《跨境危机管理合作协议》,中国银行业协会与捷克银行业协会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中国银行同PPF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
截至目前,银监会已与约30个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谅解备忘录,在此框架下双方不断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维护互设银行机构的稳健发展。
此外,《通知》中还提到,加强风险识别判断,明确境外运营责任,加强国别风险防控,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加强境外机构管理等。
中资银行的国际化,并非仅仅是在境外开设机构,依法合规也绝不仅限于制度、办法、系统、人员等方面,更重要的是站在战略、思维意识和文化的高度看待国际化问题,按照国际规则来规范自己,并聘用更多当地资深的合规人员帮助中资银行理解当地文化和监管差异,安邦咨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