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既是贸易之路,也是货币之路。金融支持是企业“走出去”发展的关键。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但是受金融业“走出去”滞后的影响,目前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较弱。
为此,建议在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制定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作用,提升“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保障能力。
一、优化“一带一路”建设的政府服务体系。整合目前分散化、碎片化的“走出去”政策支持措施,加快制定并实施《对外直接投资法》。设立专门协调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一带一路”跨国直接投资的战略规划、方针政策,搭建政府、企业、市场中介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扩大与重点投资目的国(地区)的高层合作,利用政府间对话机制,为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保护壁垒提供帮助。把重大企业间合作纳入政府间合作框架。
二、构建“一带一路”建设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机构“走出去”,积极援助金融基础设施落后国家建设银行电子支付系统、货币清算体系、证券交易所等金融业基础设施。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南方总部,统筹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地区)尤其是东南亚和南亚各国的金融合作。建立“一行三会”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服务协调机制。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国际化,放开政策限制,支持和推动交易所、券商、并购基金等实施国际化发展。加大资本市场对并购融资的支持力度。
三、健全“一带一路”建设的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立企业“走出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收集、发布我国“走出去”有关政策。强化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作用,发挥涉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中介服务功能。发挥境内外商会、行业协会作用,避免“走出去”过程中无序竞争和恶意竞争。完善与企业国际化相适应的对外直接投资中介服务法律保障体系,构建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