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在全国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大背景下,借助海关总署启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一体化通关改革的契机,由青岛银行倡导发起,由丝绸之路经济带所辖省份的金融机构共同携手的“一带一路金融联盟”在青岛举行了成立仪式。
成立仪式上,作为倡导发起银行,青岛银行董事长郭少泉首先致欢迎词,并进一步表达了金融联盟的发起初衷和对未来合作前景的美好期许。随后,青岛银行、西安银行、青海银行、晋商银行、郑州银行、宁夏银行、兰州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等23家金融机构签订了“一带一路金融联盟”合作协议,并表决通过了“一带一路金融联盟”章程。未来,依托联盟平台,联盟成员将在金融市场、贸易金融、公司银行、零售银行等多个方面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推进,并通过定期组织会议交流、信息共享、联动管理等,切实推进沿路经济一体化进程,共同拓宽业务渠道与客户,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提供坚实金融服务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9月和10月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这是中国主动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推动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和沿线国家发展意义重大。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一路一带”建设首先带来的是资金需求的增长,如基础建设、产业构建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国家已经成立了“丝路基金”,引导资本投入,但是远远不够。沿边开放建设、平台建设、自贸区建设等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样的战略机遇,对每家银行都是相同。另一方面,区域经济的多样化造就了地方银行金融创新的多样化,而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中小银行间的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将缩短适应市场新局面的周期,提升应对市场的灵活性,促进区域金融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发起成立“一带一路金融联盟”,将自下而上从金融层面为国家政策落地提供多样可能。在金融联盟下设秘书处,负责金融联盟内部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而业务层面,则根据实际需求,设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负责各项业务的推进落实。
丝绸之路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海关总署于今年发布公告,自5月1日起,启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以青岛海关为牵头关的十个海关(青岛、济南、郑州、太原、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将整合丝绸之路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板块。丝绸之路经济带企业可自主选择在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大大提高通关效率。青岛银行是海关总署首批批准开展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的城商行之一,也是丝绸之路通关一体化区域中唯一具有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资格的城商行,并在“关税保付保函”、“集中汇总征税”等各个业务领域与海关有深入合作。联盟成立后,青岛银行将开放电子海关税费平台,与联盟成员共享电子税费支付资格实现线上缴纳海关税费。仅此一项,将大幅提升联盟成员行的存款水平和中间业务收入,提升“一带一路”金融联盟成员行整体竞争力。
青岛港物流仓储一体化。联盟将为成员行客户在青岛港装货卸货、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各个环节提供更为便利高效的服务,同时,还可适度降低成员行客户在青岛港仓储物流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成员行客户将在青岛港享受到更为优质、高效和低成本的服务。
金融市场服务一体化。各成员行共同发起成立“丝绸之路合作基金”,采用契约型基金模式,联盟成员的出资份额采用信托方式设立,共同制定投资策略、投资范围,以及对重大投资计划的决策。青岛银行担任管理行负责合作基金的日常操作,并委托托管行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处置。
流动性互助服务一体化。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方面,青岛银行为联盟成员提供流动性互助服务。除了在交易日常规交易时间内广泛开展各类资金交易业务外,对于联盟成员在交易日下午四点半以后出现的突发性资金需求,青岛银行竭尽全力提供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支持,协助联盟成员平衡资金头寸。通过流动性互助机制有助于优化成员行间资金配置与流动性管理,提高资金融通能力与资金配置效率,尤其对于应急交易时间的流动性管理而言,能够更好地确保资金头寸安全,提高成员行流动性风险防范能力。
银银合作服务一体化。为联盟成员搭建同业金融平台,汇集各联盟成员的投融资信息,在同业理财、项目资产等方面开展银银合作。在项目资产合作方面,联盟成员可以联合投资重大的优质项目,共同参与属地政府平台、大型工程、基础建设等优质项目,可以有效突破投资集中度限制和资金不足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