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将迎来更多的政策监管和规范。日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央行等数部委的动作和态度表明,2018年中国的对境外投资行为监管体系仍在进一步完善。
2018年3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正式开始实施。而根据国家发改委发言人孟玮此前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争取尽快发布。
正在研究起草的《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是继2017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央行、工商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之后,又一部具有明确针对性的境外投资监管政策。
除此之外,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司长周柳军在2017年底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媒体吹风会上还透露,《境外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初稿也已经形成,商务部会同发改委、一行三会等相关部门在对其进一步研究修改。
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共对全球174个国家和地区的6236家境外企业新增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 1200.8亿美元,同比下降29.4%。周柳军表示,对外非理性投资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业、体育和娱乐业对外投资没有新增项目。
从2016年的疯狂到2017年的冷静,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正在走向理性化;官方的监管思路也由严格控制的短期手段转向更加规范的长效化机制,有关境外投资的政策近期频频出台。
境外投资监管上升到国家层面
2017年12月26日,发改委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办法提出,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有关信息,配合监督检查。企业境外投资不得威胁中国国家利益和安全,不得违反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
事实上,自2016年下半年,境外投资的趋势已开始收紧,商务部、发改委、外管局等各部委针对境外投资多次做出限制,足以体现出国家对于规范境外投资的重视。
除了相关部委层面加紧制定监管规范之外,《境外投资条例》初稿的形成更是意味着,针对境外投资的监管即将上升到国家层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此前受访时表示,《境外投资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法规,期待这一行政法规进一步协调整合部门之间的职能。
商务部专家透露,《境外投资条例》初稿形成后,将召开相关部委联席会议征询评议,形成修改稿,经由国务院法制办内部通过后,公示进行公众评论等。
据了解,《境外投资条例》将对现有部门规章进行清理整合,对境外投资的定义、审批程序、人员出入境、资金融通、利润分配及利润再投资、税收政策等作明确规定,也会对境外投资行为作出鼓励类、禁止类等区分;此外,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全程管控可能会加强。原来更看重出去的环节审批,未来可能会对投资之后的资本性运作、转让、再投资等行为都加强管控。
“涉及到立法,更多的是考虑到长期的国家政策,而非针对某一行业。此外,其他对外投资比较多的国家,特别是主流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的立法、监管、经验等将被考虑。”前述商务部专家说。
“一带一路”投资合作稳步推进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共备案和核准了境外投资企业6172家,其中备案6122家,核准50家。
这些企业都在投资哪些领域?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介绍称:“2017年对外投资主要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对于合理合规合法的海外投资,中国还是会继续鼓励和支持。“有‘一带一路’关系的,有进一步解释空间。”前述参与规范制定的人士表示,比如“一带一路”国家的地产补偿,与互联互通相配套,与一般的房地产有所区别,还是可能被批下来的。
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对于2017年全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情况定义为“稳步推进”。据商务部数据,2017年全年,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9个国家有新增投资,合计143.6亿美元。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1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1443.2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杨国中在文章《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中指出:“要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对外合理投资,支持符合‘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和能够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技术进步为目的的跨境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