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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印发“十三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日期:2016-08-24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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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十三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客观分析了“十三五”山西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开放型经济战略重点、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其中,提出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积极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山西品牌丝路行”为山西省对接“一带一路”重要载体和对外开放新名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充分利用山西省历史人文、特色产品、产业优势,推动与沿线国家(省份)全面交流与合作。发挥各市区位和产业优势,主动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和海上战略支点等建设,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注重参与构建物流通道和立体物流平台,深化山西省与沿线国家产业、产能合作,支持企业建立境外资源开发和加工基地、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基地、农业科技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等,培育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国际国内合作竞争新优势。抓住“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机遇,鼓励企业参与沿线道路、桥梁、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沿线投资贸易机构、商协会、海外华人华侨经济组织等资源,搭建合作促进平台。

   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挥山西省采矿、钢铁、有色、建材、电力、化工、轻纺、机械制造等在产能、装备、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与国际需求有机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引导推动,拓展山西省产业和企业发展新空间,推动山西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围绕重点国别、重点领域推进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大幅带动重点领域装备、技术和服务出口,逐步实现重点行业从产品输出向产业输出的提升。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优势产业组建行业商会、协会,建立山西省产能合作联盟,以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关联产业企业、金融机构联合“抱团出海”、借助央企“搭船出海”,带动山西省装备、技术、标准、服务和劳务对外集合输出,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建立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项目库,建立“谋划-储备-前期推进-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的滚动机制,对入库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和服务。

   打造“走出去”战略支点。引导晋非合作区按照市场化经营的思路创新发展,打造山西省企业开拓非洲市场的桥头堡。支持山西省企业在印度尼西亚建设采煤—焦化—发电-钢铁一体化循环工业园区,形成山西省优势产能转移的聚集地,打造山西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支点。利用中亚地区铁、铜、铬等矿产资源优势,支持山西省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投资能源矿产,打造资源深加工工业园,推动山西省企业开拓欧亚市场。

   大力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支持山西省对外工程承包骨干企业加强与央企的对接,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非洲“三网一化”建设,承揽道路、桥梁、港口、建筑等承包工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EPC(工程总承包)、BOT(建设-经营-转让)、PPP(公私合营模式)等国际通行方式开展工程承包,通过以工程换资源,推动山西省煤炭、电力、通信等行业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劳务走出去。

   培育一批跨国经营企业。支持具备一定发展水平和国际化管理经验的企业制定中长期国际化发展战略,研究制订“走出去”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扶持计划,针对山西省优势产业,每个行业选取3-5家龙头企业作为山西省培育的对外投资重点企业,在国际交流、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重点支持。支持省内“走出去”大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吸引上下游关联产业企业联合“走出去”,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强山西省国有企业与央企合作,学习运用央企国际经营管理经验,加强骨干企业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加强服务指导和风险防范。进一步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建立“走出去”省级部门联席协调机制,积极研究山西省与重点国家(地区)的对口合作机制,用好部省协同机制和国家双多边合作机制,搭建山西省境外投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综合信息服务和支持。建立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机制,支持省内行业商(协)会、行业管理办公室、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发挥投资服务和促进作用,支持省内各类勘测、设计、施工、装备企业和认证认可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做好国有资产保全,建立重大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预案,及时为企业提供风险预警,引导企业用好各类避险工具,做好风险防范。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信用体系,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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