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务院近日批复《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认真组织实施。
据介绍,《规划》实施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机遇,坚持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坚持内生发展与对外开放相结合,着力破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确保川陕革命老区人民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下一步,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将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和体制创新等方面,加大对川陕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