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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多部门下放265项具体管理权限支持珲春发展

日期:2016-01-05        来源:网络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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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长吉图开发开放的“桥头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节点城市,珲春的发展牵动着世界的目光。去年,吉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珲春市加快开放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放给珲春市的具体管理权限共265项。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等多个部门积极落实《意见》,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珲春开放发展。

   吉林省发改委

   珲春上报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

   据了解,《意见》提出下放给珲春市的具体管理权限共265项,其中省发改委下放了16项,主要涉及节能审查、城市供水、棚户区改造、电子政务、现代服务业等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为做好权力下放工作,省发改委建立了工作机制,确保权力下放到位、工作衔接到位、服务监管到位。目前,省发改委下放的16项审批权已全部完成了工作对接。

   省发改委在我省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上,加大了对珲春的支持力度。特别在《“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吉林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规划》等方面,都给予了珲春重点安排。另外,加大对珲春政策支持。参照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扩权强县的改革做法,凡是赋予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的支持政策,全部赋予珲春市。围绕“立足珲春市、依托长吉图、面向东北亚、服务大东北”这一战略定位,规划了一批内连外通、跨境合作、国际物流等重点项目,全力助推珲春加快发展。

   同时,围绕珲春市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省发改委在项目审批方面积极推动简政放权。

   除了省级审批的项目外,省发改委实行了项目属地化管理,直接在当地备案,开辟绿色通道。整个珲春市上报的项目,都纳入省发改委的绿色审批通道。对于珲春上报的项目实行限时办结,审批类项目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省发改委平均办理时限仅是9.1天,比规定时限提前了接近6天,提前办结率为100%。

   吉林省公安厅

   43项管理权限全部下放

   据悉,《意见》中要求公安厅下放给珲春市相关社会管理权限共有43项,涉及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禁毒、经文保、网络安全七个部门、警种。

   省公安厅要求各相关部门、警种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参照给梅河口、公主岭扩权做法,积极主动,大力支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和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努力做到权限放到位、服务做到位、困难帮到位。

   省公安厅下放给珲春市的43项公共安全管理权限,全部下放,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有12项业务审批权已经下放给延边州公安局,这次直接下放到珲春市,主要是治安管理方面的业务。二是有关道路交通和消防管理的4项业务审批,根据近两年省公安厅下放权力的文件规定,珲春市已经具有审批权。三是有关道路交通、消防管理的2项业务审批权限在延边州公安局,省公安厅征得延边州公安局同意,这次一并下放给珲春市。四是涉及出入境管理的,比如护照、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9项具体业务,主要采用三种办法灵活、变通办理。首先是审批员方式赋权。即由延边州公安局授予珲春市公安局有2年出入境管理经验的局领导以“审批员”资质,由珲春市“审批员”代延边州行使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签发、签注证件的审批权。其次是省级事权中取消延边州审核中间环节,由珲春直报省公安厅签批。最后是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为支持方便珲春开放,已经于2013年8月设立驻珲春办事处,开展工作两年来,能够满足出入境人员一站式办理审批业务的需要,签发外国人出入境、居留许可、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五项业务,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驻珲春办事处审批。五是涉及枪支管理、跨省运输、大型超限不可分解物品运输通行证审批,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只有省级公安机关才有审批权,而且在技术操作层面只有省厅才能出证并在外省有效。这次省公安厅决定,珲春发证在省内有效,出省的由珲春受理审批,报省公安厅制证,省公安厅由审批变为服务。

   吉林省工商局

   再次下放珲春8项管理权限

   吉林省工商局透露,为了支持珲春加快发展,去年9月在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珲春发展的意见中,省工商局再次下放珲春8项管理权限: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企业集团登记、股份公司登记、广告发布登记、烟草广告审批、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推荐省著名商标初审。

   早在1993年,省工商局为支持珲春发展,专门向国家工商总局争取到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使珲春的外商企业可以在珲春市工商局直接办理登记业务,不必在省、州、市之间进行往返,使外商资本能更多的专注于创业,减少了大量的前期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据统计,自1993年以来,珲春市累计登记注册过外商投资企业475家,累计为外商投资企业节省注册成本10余万元,更重要的是为外商大大压缩了登记时间成本,每户企业的登记时间由原来的三到五日缩短至一到两日,材料齐全更可以当场发照。

   目前,珲春市现有外商投资企业140家,投资总额3.4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不仅成为助推珲春市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力量,还为珲春市带来了更加开放的思路,珲春逐渐成为了国际化的区域合作平台。

   对于这次明确的8项下放权限,珲春市工商局均有专门的承接科室和负责人进行运作,8项权限已经做到了完全下放,目前珲春市工商局已经可以顺畅的行使这些管理权限。

   吉林省旅游局

   打造“一带一路”吉林旅游版

   近日,吉林省旅游局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珲春市旅游业发展。去年初,为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及“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吉林省旅游局提出打造“一带一路”吉林旅游版构想。

   吉林省旅游局副局长王库表示,打造“一带一路”吉林旅游版,旨在实现我省旅游“东延西拓,北联南发”的发展路径,即以长春为原点,“向东延伸,向西拓展,向北连接,向南发展”。向东即以珲春为重要节点,开发建设图们江三角洲国际旅游合作区,通过发展陆路游、陆海联运游、自驾游、游轮游等产品,深化与俄罗斯和朝鲜的旅游合作,并扩大延伸至韩国、日本,通江达海。这一构想已纳入全省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据介绍,目前,珲春市旅游局除了拥有包括旅行社设立审批、颁发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颁发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颁发导游证、导游人员年审等在内的市地一级的审批权限外,还拥有发放中国公民赴俄罗斯旅游团队名单表、发放接待俄罗斯邦公民旅游团确认函等两项省级旅游管理部门的审批权限,极大的方便了旅游企业的办理,避免了旅游企业的往返办理奔波之苦。

   此外,省旅游局还积极协调国家旅游局与俄罗斯旅游部门沟通,使吉林省在原有的7家旅行社享受“中俄互免团体旅游签证协定”通关的基础上,去年又增加了50家旅行社,目前共有57家出境旅行社可以享受“中俄互免团体旅游签证协定”开展通关业务。特别是在去年9月份吉图珲高铁开通之后,出境旅游呈现出了自2005年以来的首次旅游高峰,从珲春赴朝鲜、俄罗斯的边境旅游人数大幅度提高。尤其过去从9月中旬以后是边境旅游的淡季,现在呈现淡季不淡的势头,赴俄边境旅游人数较去年同期翻了一番。

   目前,省旅游局正在积极协调国家旅游局和中省直口岸联检部门,指导珲春市开发中俄自驾车旅游项目、中朝图们江水陆一日游项目、图们江(中朝界河段)水上旅游项目。开发中俄、中朝旅游专列产品,开发中俄朝、中俄韩陆海联运游轮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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