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一带一路”中国伊朗合作发展国际研讨会在中国海口闭幕。会议由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中国社科院蓝迪国际智库项目、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国浩律师事务所和清华房地产总裁商会共同主办。
中国社会科学院蓝迪国际智库项目专家委员会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白鸽,伊朗中国联合商会主席阿索多拉-阿斯加罗阿迪(Asadollah Asgaroladi),中国伊朗商会会长(北京)哈桑-塔瓦那(Hassan Tavana)出席新闻发布会。清华房地产总裁商会专职副会长朱可主持新闻发布会。
现受权发布会议成果文件如下:
“一带一路”中国伊朗合作发展国际研讨会成果纲要
一、共识
(一)古老的丝绸之路是沿线国家的共同文化遗产和历史财富,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是其精神体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丝路精神在新时期的传承和发展,为沿线国家最终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责任和命运共同体制定了宏伟蓝图和美好愿景。
(二)建设“一带一路”有着重要影响和意义,一方面,建设“一带一路”是改进全球治理的新途径,将推动全球治理结构与全球深化要求相匹配,促进新兴国家主动积极作为,推动全球治理结构调整。另一方面,建设“一带一路”将创造全球经济增长新动力,培育新增长点提振全球经济,促进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更新,实现持续增长。
(三)伊朗是西亚大国,区位优势明显,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有重要和独特影响。中伊交往历史悠久,各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平稳发展,经贸合作不断深化,社会和民间交往日益密切,目前面临良好的合作发展机遇。中方高度重视与伊朗合作。
(四)双方希望通过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建设,促进两国政治关系更加友好、经济纽带更加牢固、人文交流更加紧密。双方赞赏并期待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一带一路”,打造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五)双方希望在法律框架下,在标准引领下,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和资源配置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六)蓝迪国际智库平台在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中有着积极作用和良好声誉,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项目导向、结果导向、国际国内资源联动等原则,通过法律服务、政策研究、技术标准、信息服务、金融支持、公共关系、能力建设等服务机制的完善与发展,积极组织政府、企业、行业和社会资源,为双方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持。
(七)双方提倡包括经济、社会、文化、金融、贸易、科技及生态环境等综合、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希望借助蓝迪国际智库平台扩大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矿产、科技、医药、通信、电力、工程机械等领域合作,实现两国优势产业、优质资源、优良市场对接,促进西亚乃至整个全球的和平发展与人民福祉。
二、产出
(一)进一步总结“一带一路”中国伊朗合作发展国际研讨会的理念和成果,共同开展高层倡导和媒介宣传,共同研究起草关于中国伊朗合作发展政策的研究报告,以推动中伊的全面合作。
(二)筹建中国社会科学院蓝迪国际智库项目专家委员会中国-伊朗小组。
(三)双方应尽快提供本国需求、企业清单和项目清单,以促进项目对接和务实合作。
(四)为促进中伊双方的合作、交流和经验共享,共同开展多层次的能力建设项目。
(五)积极筹划组织2016年5月的蓝迪国际智库平台伊朗访问团,开展高层倡导、实地调研、企业对接、项目洽谈和社会交流。
(六)积极组织中伊双方政府、智库、企业代表出席2016年8月的“一带一路”新疆克拉玛依论坛(2016),以推动中伊双方务实对接和项目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