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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改院提出建立“海口国家级新区”建议

日期:2015-11-2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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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海口国家级新区 打造海南经济增长极 中改院提出建立“海口国家级新区”建议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近日提出建立“海口国家级新区”的建议。其摘要如下:

   海南受权管辖南海,地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关键节点,在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战略中肩负特殊使命与担当。建立“海口国家级新区”,既是海南主动参与和服务国家战略,促进区域开放的重大任务,也是突出海口优势,打造海南经济增长极、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大举措。

   一、 立足南海,服务大局,尽快建立“海口国家级新区”

   1. 对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助推海南更好地对接和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战略支点。服务海洋强国战略。促进海南岛屿与海洋一体化建设,加快我国涉海资源、产业等在南海方向的集聚布局。落实我国南海战略。突出海南在南海维权、行政管辖、经济开发等方面的综合职能,贯彻经略南海战略方针。推动三沙市建设发展。打造综合后勤保障、维权指挥战略基地,与三沙前方战略支点功能互补、互为依托与支撑,为加强南海维权维稳和南海资源开发等提供有力保障。

   2. 牵动影响发展全局。填补我国面向南海开发和东南亚区域合作尚无“国家级新区”的空白;促进国家级新区转型升级的探索与实践;助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3. 突出海南优势,释放发展潜力。突出海南陆海统筹特色,率先在全国建立“岛屿—海洋经济体”,促进海南由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转型升级;突出海南经济特区优势,充分激发和释放海南经济发展潜力。

   4. 海口具备建立国家级新区的现实条件。较好的经济基础。海口作为省会城市、琼北经济圈龙头城市,经济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生产总值已占全省的28.7%。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海口作为琼北交通物流枢纽,已形成包括航空、港口、铁路和公路等多种方式并存且较为完善的综合交通体系。区位影响不断扩大。海口相继与世界五大洲25个国家的28个城市建立了友城关系,国内外影响力日益提升。

   二、 突出优势,高标准建立“海口国家级新区”

   5. 西连澄迈,东接文昌,南融三沙,合理规划新区范围。按照有利于“海(口)澄(迈)文(昌)一体化”的原则,建议海口国家级新区由海口江东组团、综合保税区、美兰空港保税区、美安科技新城以及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文昌木兰湾新区(包括三沙市战略腹地)6个板块组成,土地规划总面积约为560平方公里。

   6. 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推进新区建设。有利于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充分发挥海口作为省会中心城市的核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海口为核心做大做强省会经济圈。有利于实现“海澄文一体化”。将三地核心区域和重点园区进行整合,突出“海澄文一体化”优势资源的集聚效用。有利于发挥次级带动引领与辐射的作用。通过海口国家级新区560平方公里区域发展辐射带动海澄文6800多平方公里区域发展,进而带动海南本岛3.5万平方公里区域发展。

   7. 突出特色,明确海口国家级新区的发展思路。以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建设为主要目标。加强与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在海洋产业、文化旅游、科技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以实行自由贸易园区体制与政策为突出特点。全面复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体制,并在突出特色中力求创新突破。以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海洋高端产业为重点。以产业开放作为海口国家级新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以现代服务业和海洋高端产业集中管理和布局为重点的新区发展格局。以全面实行“多规合一”为体制保障。结合《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立足“海澄文一体化”,以“多规合一”改革为突破口,带动行政审批制度、陆海统筹发展体制、新区管理体制、城乡一体化体制的改革创新。

   8. 确立“一台两区两地”的功能定位。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交流平台,国际旅游岛核心功能区、现代服务业开放先导区,北部湾沿岸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南海综合服务与保障基地。

   三、 扩大全方位开放,探索“海口国家级新区”政策创新

   9. 全面实行国家级新区政策。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海口国家级新区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赋予海口国家级新区副省级管理自主权。

   10. 全面复制上海自贸区政策,并能够有所创新。全面实行企业自主登记制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取消企业一般投资项目备案制。

   11. 创新产业开放政策。支持旅游业开放。推动通关便利化,简化邮轮旅游通行证办理和境外游艇游览观光、比赛会展活动临时开放水域的审批。支持海洋产业发展。海洋服务业领域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体制内外的海洋服务业企业和非营利机构一律平等。医疗健康产业政策支持。将国务院关于博鳌乐城的相关政策拓展到海口国家级新区。商贸物流产业政策支持。扩大免税品种;增加铁路、邮轮等免税购物离岛交通方式;建立旅游商品自由贸易区。扩大教育开放。积极探索国际教育合作新模式。金融产业政策支持。建立现代金融改革试验区,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机构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允许在新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试点;支持在新区开展离岸金融试点。“互联网+”产业发展政策。从多方面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

   12. 以琼港澳台合作为重点扩大区域深度开放。促进琼港澳台服务要素自由流动,进一步扩大旅游、免税购物、金融、健康、科技等高端服务业以及海洋产业对港澳台开放,形成以服务、品牌、质量、技术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

   13. 提供综合政策支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对符合战略定位,积极参与海口国家级新区建设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争取得到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支持;复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关于扩大投资领域开放的相关政策。完善用地保障。严格土地审批,限制最低地价,将新区稀缺土地资源配置到发展前景好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强化人才支撑。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入国内外优秀产业人才及团队,完善人才落户、住房、社保、子女教育等各种配套政策。

   四、 注重效率,完善“海口国家级新区”管理体制

   14. 建立“决委会、管委会、咨委会”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成立新区发展决策委员会。对海口国家级新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由省级领导担任主任委员。成立新区管理委员会。从省级层面成立海口国家级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具体执行决委会决策事项。成立新区发展咨询委员会。由知名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组成,为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15. 建立新区多元运营主体。成立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总公司。主要负责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服务提供,公司兼具融资平台功能。分功能、分片区,组建分公司。根据六大分区发展需求,分别组建各分区分公司。组建新区公共服务管理公司。负责各类公用事业的运行维护。

   16.尽快批准建立“海口国家级新区”。考虑到海口新区对我国实施南海战略、建立三沙市后方战略基地的特殊作用以及对打造海南经济增长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重要作用,建议国家放宽对建立海口国家级新区的一般性审批要求,突出特色,突出使命,尽快批准建立“海口国家级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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