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示同意成立南宁市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小组,标志着南宁市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该编制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对应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组织完成南宁市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相关人员参与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南宁参与建设 “一带一路”实施方案,需于2016年8月底前报送自治区推进“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衔接,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本地区实施方案的编制、审议、报送、批准和发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