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为引导和支持农业、资源能源等企业“走出去”,宁夏从今年起将大力推进境外资源合作开发、产业园区建设等,并在财政、税收和金融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自治区政府透露,宁夏将推进农业、钢铁、电力、食品等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或产业合作园区。同时加快境外营销网络建设,鼓励企业设立宁夏产品销售中心及境外经贸联络处,支持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网络、设立备品备件厂(库),加强售后及技术服务人员国际化培训,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在境外设立“海外仓”和物流配送中心等。
在此基础上,宁夏将加大财政、税收和金融支持力度。对企业在境外开展绿地投资、资源开发等项目,宁夏将按中方当年投资额给予补助;宁夏各地将对重点境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外产业合作园区、重大境外并购项目的实施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对“走出去”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依法进行税收抵免等。同时宁夏将简化境外直贷审批手续,出资设立外经贸融资担保公司,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等。
预计到2020年,宁夏对外直接投资额累计达15亿美元以上,对外工程承包完成营业额达3亿美元以上,“走出去”的企业数量较2014年末翻一番,达到15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