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在习近平总书记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塔姆巴耶夫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作为中国政府授权代表与吉尔吉斯共和国经济部部长潘克拉托夫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两国毗邻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两国毗邻地区开展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规划纲要》从扩大跨境运输和实现口岸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改造、交通合作、农业领域合作、矿业和制造业合作、能源合作、新兴产业合作、经济贸易与投资合作、旅游领域合作、科学与教育领域合作、文化交流、金融合作等11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合作的具体举措,有利于促进两国毗邻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框架下的各方面务实合作。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吉方有关地方政府共同推动落实《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