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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成立“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

日期:2015-07-09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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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7月8号上午揭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成立中心旨在加强涉外审判的顶层设计,提高涉“一带一路”司法审判的理论水平、审判水平和国际公信力,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多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南都记者了解到,该中心下设一个学术委员会,下辖三个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担任主任,最高法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罗东川、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担任副主任。

   周强在讲话中提到,成立中心有两方面考虑,一是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加强理论研究指导人民法院;二是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司法碰到了很多法律问题,需深入研究。

   除关注亚投行、丝路基金等“一带一路”建设涉及的法律问题外,周强表示,下一步还要高度关注、密切跟踪国际司法制度的发展,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如何提高中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是与会法官、学者关注的问题。周强谈到了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这场改革,对中国司法的发展将会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周强指出,此次改革力度之大、牵涉面之广,前所未有,尤其牵涉法院自身利益的调整,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强调,中国司法要让国际社会信服,需升国际影响力,提高国际话语权,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司玉琢则提出,中国长期“重陆轻海”,法治建设主要在陆上,海法体系的“短板”亟须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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